言論自由≠言論放縱!

別讓溝通的工具成為傷人的兇器。

喬恩·羅森的《千夫所指:社交網絡時代的道德制裁》如其書名,講的就是網絡暴力。

這個詞,對你,對我,對每一個人來說都不陌生。

因為,它隨時都在發生。此時,此刻,此地。

隨時打開微博,知乎,貼吧…隨便一個社交網站,都有人正在被羞辱,被罵的體無完膚。

基於網絡言論的不擔責,網絡暴力在“替天行道” 的幻覺下應運而生。

可是,他們呢?那些被我們辱罵的人呢?

他們委屈嗎?他們罪應至此嗎?他們痛苦嗎?他們又過著怎樣的生活呢?他們會因此而抑鬱,痛苦,甚至自殺嗎?

我們沒有想過,或者說,我們假裝沒有想過。

我們並不認為我們是罪惡的。

我們無數倍的放大別人的瑕疵,站在道德制高點來審判別人的一舉一動。只要有人站出來批評這種行為,我們便立馬高舉“言論自由”的大旗。

或許我們都忘了,言論自由,並不等於言論放縱!

我們自以為的正義又救了誰呢?誰都沒救!相反,我們正在毀了別人的一切!

去年重慶萬江公交車事件,在還沒有查清事情的真相的時候,就有很多人僅憑一張照片就給這次災難定了性,就是因為那個女司機逆行,甚至有些官方微博都轉發了這樣的言論。於是很多人就開始罵這個女司機,語言及其難聽,甚至又有人將問題上升到“女司機”就是不應該開車上路的高度。

女司機幾乎在事發後一個小時就被成千上萬的人在網上罵成狗,甚至家人都被人肉出來。

結果是什麼呢。和這個女司機毫無關係。然後呢?

沒有人對自己之前的做法有一絲的愧疚,大家又開始成群結隊的去罵那個毆打公交車司機的女乘客。

那個女司機呢?在短短的一個小時內她又經歷了什麼?有人能夠想象你正常的在路上開著車,突然迎面一輛失控的公交車向你衝來,然後整車人墜入江中,在經歷了這樣的恐懼後你的內心會是怎樣的?但是在你還在雙腿發軟,內心翻騰的時候,突然,你就被扣上了罪犯的帽子,上千萬的人開始用各種難聽至極的語言罵你,甚至人肉你和你的家人,你能忍受得住這樣的壓力和恐懼嗎?

然而,當真相暴露出來的時候,沒有人對你說一聲“對不起”。

網絡時代確實給了我們自由發言的機會,但也給了有的人在網上隨意宣洩自己暴戾情緒的機會。我們每個人離網絡暴力都很近,尤其是演員們。

《延禧攻略》裡袁春望的扮演者王茂蕾,就因為角色太壞引起眾怒,連同本人都被罵。他只好在微博發文道歉“對不起大家,袁春望讓你們添堵了。”隨後便關閉了微博評論。

《香蜜》裡飾演天后的周海媚,也因為角色人物設定,被噴子罵到直接退出微博。

還有當年的《還珠格格》容嬤嬤的扮演者李明啟老師,被人在樓下咒罵,路上被扔雞蛋,家人不堪其擾勸她搬家。

其實我一直很疑惑,一個演員能夠把一個很壞的角色演得大家都很討厭,這不是正表明了演員演技的精湛嗎?這不是值得褒獎的事情嗎?為什麼會成為鍵盤俠們攻擊的對象?

我們可以不喜歡這個角色,可以自由發表對這個角色的看法,但為什麼要上升到對演員本人的人身攻擊呢?

其實在網絡暴力中,受到傷害的不僅是被暴力的對象,還有被人牽著鼻子走,當槍使的一些人。這群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跟著人云亦云,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被一些黑子和營銷號利用,成為他們的棋子,無形中成了鍵盤俠。

網絡暴力實質上就是一種從眾心理。 我們生而為人,努力學習,認真生活,就是為了讓自己有獨立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就是為了能在虛偽和醜陋面前,做到公平公正。因為有了智慧與知識,才擺脫了鸚鵡學舌,人云亦云的愚昧。

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兒子的畢業典禮上說道:我希望,你們在未來的歲月中,不時遭遇不公對待,這樣才會理解公正的價值所在;願你們嚐到背叛的滋味,這會教你們領悟忠誠的重要;我還希望,你們時常會有孤獨感,這樣才不會將友誼視為理所當然;願你們偶爾運氣不佳,這樣才會意識到機遇在人生中的地位,進而理解你們的成功並非命中註定,別人的失敗也不是天經地義;願你們偶爾被人忽視,這樣才能學會傾聽;願你們感受切膚之痛,才能對別人抱有同情心。

或許是沒有經歷過,有的人覺得網絡暴力沒什麼大不了的。就如大法官所說的,希望你們有一天也能遭遇不公平的對待,這樣或許你們才能知道這到底有多傷害人,或許你們才會理解公平正義的價值所在。而不是永遠只會躲在電腦後敲著鍵盤的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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