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發展地區房地產該怎麼搞


後發展地區房地產該怎麼搞

後發展地區房地產要不要搞,這個回答是肯定的,關鍵是怎麼搞的問題。

發展,就是以人為本,就是讓城市容得下更多的人,讓大家更好地住下來,有發展。

房地產要怎麼搞?在筆者看來:

第一,這個房地產一定要接地氣。搞房地產,不能搞得高大上,不能搞得房價遠遠高於普通老百姓的購買力,搞得大家想買房卻買不了房,這樣發展房地產就背離了初衷和目標。這個房子商業化,雖然是市場途徑,但一定要抓好房地產的宏觀調控,不能讓房地產壟斷在商家手上,房價高得離譜,違背了房子讓人住的目標及初衷。

第二,這個房地產一定要有政府的住房保障做基礎。筆者記得剛參加工作時,當時住在政府提供的保障房,雖然工資低,但生活壓力不大。可現在,筆者的工資比原來增加了10倍,但生活壓力比原來大很多,就是因為月供房子是一筆很大的生活開支。在推動商業化發展的同時,政府一定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讓在城市工作的人有房子住。

第三,這個房地產一定要建立在實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上。房地產的發展,必須始終以實體經濟作為依託,以實體經濟的發展作為房地產發展的衡量,先實體經濟後房地產發展。有了實體經濟作為依託,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進城的群眾才可以住下來,有發展。如果沒有實體經濟,買了房子卻沒有工作可做,不得不背井離鄉外出發展。這樣發展房地產,是不可持續的。

第四,這個房地產一定不能讓商家形成壟斷。房地產可以搞,但在經濟還沒有完全發展起來時,要警惕房地產過熱及炒作,在沒有形成有效的購買房地產的前提下,避免商家坐地起價,推高發展成本,形成對房地產的壟斷行為,捆綁地方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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