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房子也可能不完全是你的-詳解婚前買房,婚後歸屬問題

婚前買房房子也可能不完全是你的-詳解婚前買房,婚後歸屬問題

房子是目前國人一般家庭配置的最重要資產,近些年房價的高速上漲,一套房可能是普通上班族一輩子積攢的資金,隨著法制意識越來越強和越來越高的離婚率,很多人選擇婚前買房,那麼婚前買房婚後到底算是誰的財產,今天我們來解析以下可能會出現的情況。

(1)如果是一人出資,存在如下五種情形:

a結婚前一方已經取得房展產權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不論是全款買房還是個人貸款買房,該房產都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婚後離婚,財產不可分割。

b如果婚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但是到結婚之後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證自己名下,仍然被視為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來分制。

c如果結婚前已支付了房產的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產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在這種情況下,該房產仍然被視為個入財產,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同時尚未還的貸款應視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d房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這種情況往往是出資一方不具備購房條件,才以對方的名義購房,按照共同共有方式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通常被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並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e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應當平分。

(2)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主要存在兩種情形:

a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

毫無疑問,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比例,一律平分。

b房產只登記在一人名下。

如果雙方處於同居期間,那麼法院將按照共同生活期間、以結婚後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如果雙方不是在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法官會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情況然後進行綜合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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