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就算扒她一層皮,她也沒有十萬給弟弟結婚

小說:就算扒她一層皮,她也沒有十萬給弟弟結婚

忙活了一個早上和中午,弟弟肖文開著三輪車來收攤回家做年夜飯。

殺雞、宰魚、好吃的弄了一大桌。正是因為弄年夜飯太累,此後的年夜飯變成了涮火鍋。雞肉、豬肉、魚、青菜、洗淨切好,裝進盤子裡,吧想吃什麼,扔到火鍋裡一涮,不到三分鐘就熟了,夾起來蘸點自制的辣醬直接開吃,簡單又方便。

每年的年夜飯都是母親一個人主廚,其他人打打下手,吳建民從不參與。肖璐從小就不喜歡過年,因為她不喜歡親戚來拜年的時候對她品頭論足;她不知道如何稱呼來者,會被父母說成沒禮貌。

忙活到了下午6點多才開飯。一家人圍著電視機,邊看春晚邊吃年夜飯。誰知吃著吃著,父母又談起了讓肖璐拿錢給弟弟結婚的事。

話還是那些話,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兒子是留在家裡給自己養老送終的,女兒沒用,兒子有用。肖璐表示,自己沒有十萬塊錢,也不會給十萬塊錢給弟弟結婚。孝文怎不吭聲,埋頭吃飯。穗貞在一旁說:“女兒不應該給錢給自己的弟弟結婚,她自己也要生活,她自己也會有自己的家。”

穗貞繼續替肖璐說:“哪有讓女兒給兒子錢結婚的。他是你的兒子,又不是肖璐的兒子,該給錢的是你們,而不是肖璐。”

吳建民舉起小酒杯,一言而盡,一飲而盡,略帶怒氣說:“我養她這麼大,這些錢是他該給我的。給我的錢就是我兒子的。”

秀芬在一旁說:“誰家養這麼大的女兒,不都得幫忙家裡,幫自己的弟弟。”

肖璐聽的心裡顫抖:“爸、媽,就算你們扒我一層皮,我也沒有十萬啊,別說十萬了,一萬都沒有!這是什麼風俗?這是什麼規定?我是女兒我就註定要犧牲自己的夢想,犧牲自己的追求,去成全家裡的男性嗎?他自己也有手有腳,為什麼不自己掙呢?”

吳建民一聽,聲音高了好幾分貝,道:“不給,不給就當沒有生你這個女兒!”

肖璐也氣得血上湧:“隨你便。”她扔下碗筷,進了房間。

“你不吃飯上哪去?”穗貞喊道。

“我吃飽了!”

“別喊她,這麼大了,還是這樣,講不得話不得。”秀芬說道。

“丟!她死在外面我都不會管她!白養了……”吳建民依然在不停地罵。

肖璐想到了死:為什麼這個世界會有我?為什麼我的父母是這樣的?為什麼要把我生下來?為什麼?為什麼……

一時間,她所有偽裝起來的堅強,瞬間土崩瓦解。那些陰暗面、那些不愉快的經歷,如潮水一般向她撲過來,將她的偽裝狠狠地拍碎,扔到垃圾桶裡。眼淚淌過臉頰,她心裡難過到無以復加。她坐在床沿,耳邊還響著電視的聲音,父母親的對她的評論聲和謾罵聲。她想陳小峰了,想給他發短信,編輯好了又刪掉。她害怕打擾他吃年夜飯,她害怕……

為什麼她總是害怕麻煩別人?遇到事情為什麼她總是有意無意地忽略自己的感受,總是先考慮別人?她恨自己這樣。

肖璐覺得那首詩是騙人的,說什麼孩子是有尾巴的天使,為了給媽媽當孩子,使勁掙脫拽在上帝手裡的尾巴,所以屁股上都有一塊青色的皮膚。至少對肖璐來說,這首詩是騙人的。她感動的同時,也為自己的家庭感到悲哀。

她呆坐了很久,客廳裡的年年夜飯吃完了。穗貞收拾碗筷,過了半小時,她走進房間,看到肖璐面無表情地坐在床沿,道:“你餓不?我給你熱一下飯菜,你再吃一點。”

肖璐搖搖頭。但是外婆穗貞的話如同一股暖流流過她乾涸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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