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三星堆遗址相继发现了两个器物坑,即一号坑、二号坑。发掘者陈显丹、陈德安在发掘报告中正式将两个坑命名为“祭祀坑”。 考古学家发现,器物分为两个坑来埋葬,而不是用一个坑来搞定,说明两个坑是分别挖成的,是为了两次仪式所需而完成的。这也就能解释为何两个坑中器物的时代相当,但两个坑的挖掘年代稍有区别,即二号坑的年代稍晚的原因。 然而,关于这两个祭祀坑的疑问却还有很多,各位朋友可以试着回答一二。
为什么在第一次祭祀时,要特意留下一部分器物以待下次祭祀时使用? 第二次祭祀,应该在时间上距第一次祭祀不久,即毁弃的青铜器与一号坑的青铜器在年代上是差不多的。只是埋藏的时间上稍为晚一些。问题是,当时为什么要特意留下一部分青铜器等待第二次祭祀时毁弃呢?
青铜大立人的埋藏方向与坑的方位相一致,两者有什么联系? 坑中的青铜器和青铜头像都经过了毁坏和焚烧。青铜大立人像甚至由腰部折成了两段,上半身在坑的中部,下半身在坑的西北部,正好与坑的东北向相一致。这种埋藏方法,有什么含义呢?
青铜器外表涂上朱色,目的何在? 青铜容器的外表大多涂有朱色,器内装有海贝、玉石器等。在实用器物上涂上朱色,是为了美观?还是为了辟邪?
埋藏的器物按顺序、有目的地放置在坑里,是出于什么考虑? 尊、彝、罍等青铜容器弃置在坑的东南和东北两角,青铜兽面弃置于坑的西北角,与大量的海贝放在一起,青铜人头像和青铜人面像弃置于坑的四周,这样放置,有什么用意?
为什么要将器物打烂后才埋藏? 不喜欢金杖、铜人头像、铜人面像、铜罍、铜尊等大型铜器也就罢了,将它们埋藏就是了。但在埋藏时,为什么还要将它们砸烂才埋藏?难道祭祀者与它们有着深仇大恨?或者说它们都是具有某种魔力的器物,需要打破才能消除它们的魔力?
金器、青铜器等珍贵物品为什么会被弃置? 金杖、铜人头像、铜人面像、铜罍、铜尊等大型铜器都是当时的珍贵之物,是要花费许多人力物力才能获得的。为什么在祭祀时要抛弃它们在坑里?难道是它们讨人嫌,才弃之如敝履?
为什么一号坑埋藏器物要按一定的顺序? 根据考古学家的判断,一号坑的器物叠压情况是按一定次序放置的:首先是投放玉石器,然后投放金杖、铜人头像、铜人面像、铜罍、铜尊等大型铜器,再倒入烧骨渣,最后放置陶盏、陶器座、铜戈等器物。这样投放器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含义?
为什么要在坑里“燔燎”? 坑内的玉石铜器等器物大多残破变形,除一部分是填土夯打挤压所致外,其他可能是在“燔燎”的过程中焚烧毁坏。坑里的骨渣大多泛白,少数呈蓝黑色,说明是被火烧过;古人祭祀山川等自然神时,要将所献牺牲的骨头用火烧,称之为“燔燎”。这在古籍《说文》《尔雅》中都有记载。 问题是,要“燔燎”祭祀山川,为什么要有意将这些还未燃尽的骨头倾倒在坑里,让其再对已经丢弃在坑中的玉石和铜器进行伤害呢?
为什么不用火烧毁的方式来处理埋藏器物? 如果祭祀目的是毁坏器物并丢弃,以达到祭祀所需要的效果,为什么不省点事,干脆一把火将要埋藏的器物用火焚毁即可,何必要劳神费力地又砸又烘烤地去对待这些器物?
象牙是产自本地大象吗?为什么要将它们丢弃在坑里? 大量珍贵象牙被抛弃在坑里,这是否意味着统治者不认可大象牙的价值?难道大象是产自本地,来源多多,所以不被珍视?或者是当时的无奈之举,丢弃象牙,可以“舍财免灾”?
为什么大量海贝被弃置? 坑内埋有大量的海贝。要知道,海贝来自于遥远的印度洋,是从古老的“南方丝绸之路”传来的,在很长时期内,一直都是作为钱币之物来进行货币交换的。对于这些珍贵的钱币,为什么轻易就丢弃了呢?难道以后就不需要这些海贝了吗?
有意识地将埋藏物毁坏并将其部件远隔,是害怕它们会复原吗? 坑内发现同一件遗物碎成数块,但却被人有意识地分布于坑内的不同位置,这些遗物有玉石器、青铜器等。考古学家推测,是在入坑前人们举行某种仪式时有意损坏的。当时的人们为什么要尽量将有意损坏的器物分隔开来?是害怕它们复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