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味、抓野味犯法嗎?

在我們國家,吃野味被視為山珍海味。由於其珍稀難得,人們總會認為山珍海味就是“高營養、高價值”的代名詞。駝峰、猴頭、熊掌、果子狸等都是八珍,狸狗貓蛇烹作饌,鴨雞雁雀製成筵。誰道村郊野味侵,柴扉竹榻草花清。古代詩句裡,都有著對野味的美好描述。

人類的發展的歷史就是和病毒抗爭的歷史,全世界各地爆發的傳染病無一例外的都和野生動物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係,黑死病和天花,肆虐非洲的埃博拉,SARS,以及今天我們要共同面對的新冠肺炎,無一例外的都和野生動物存在一定關係。

吃野味、抓野味犯法嗎?

病毒

在日常生活中,你會看到麻雀、壁虎這樣的小動物,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法律對於非法狩獵麻雀、癩蛤蟆、灰喜鵲、壁虎這樣的野生動物,也是嚴厲打擊的,按照我國的《刑法》規定,就會涉嫌非法狩獵罪,將會面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江西省的李某,通過在田地裡,將拌好藥的玉米、小麥撒在空地裡,通過使用上述玉米、小麥將小鳥藥死的方法,非法捕捉麻雀89只,斑鳩21只等鳥類共計113只,被判處非法狩獵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安徽省休寧縣的朱某華,在一處魚塘非法捕捉80只野生“癩蛤蟆”。 最終因犯非法狩獵罪,單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江蘇省宿遷市的楊某,房屋簷下,採用礦燈照射、粘取的方法非法捕捉壁虎計24只。最終因犯非法狩獵罪,判處罰金一千二百元。

吃野味、抓野味犯法嗎?

麻雀

這只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能夠隨意見得到的野生動物,如果非法狩獵,都會面臨刑事處罰。那麼,對於那些不尋常見到的穿山甲這類的國家保護動物,又是如何處罰的?

你購買虎骨、熊掌、穿山甲這類的瀕危野生動物,按照我國的《刑法》規定,就會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和走私珍貴動物罪,將會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嚴厲處罰。而遠在2016年,穿山甲的市場價格已經超過一千元每斤。一隻成年穿山甲體重可達十多斤,在鉅額的經濟利益面前,鋌而走險的犯罪仍然會存在。

吃野味、抓野味犯法嗎?

穿山甲

保亭縣的邢某經營一家農家樂飯莊。收購一條灰蛇和一條眼鏡蛇並存放在該飯店內準備加工出售給客人,最終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崇州市的陳某購得無合法來源證明的熊掌、巖牛腿各1只,最終因犯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的李某,因從越南購買兩隻死體穿山甲,在服務區被查貨,最終因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海南省的程某,購買漁船到南沙群島以南的國家偷運凍品穿山甲285只,最終因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人和其他生物本是大自然的傑作,人類看似站在了食物鏈的最頂端,以強大的物種壓制侵佔別的物種的生存。殊不知,我們連強大是什麼都還沒有搞明白 ,就拿病毒來說吧,指不定誰活得更自在。為什麼在野生動物身上這些病毒沒有發作,反而在人吃了以後出現傷病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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