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案该如何反转之一」两份“截然不同”的裁决

2月28日,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裁定败诉并被处以禁赛八年的处罚,孙杨方面在获悉仲裁结果以后,第一时间表示将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裁决。

「孙杨案该如何反转之一」两份“截然不同”的裁决


由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不会参与或接受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孙杨方面只能就程序方面的理由提起诉讼,日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全文公开了本次听证会仲裁书,这篇长达78页的法律文书引经据典,几乎将孙杨方面可能用来起诉的理由全部“封杀”。如果再考虑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此前撤裁的比例只有7%,绝大部分的法学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孙杨方面起诉的结果并不乐观。

不过,和大多数人持悲观态度有所不同,大观君倒是认为,事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孙杨方面果断调整应对策略,并且在临场发挥上不要出现随意性的不可控因素,此案未必不能迎来转机。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比较一下国际泳联和国际仲裁法庭两份裁决的异同:

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FINA兴奋剂仲裁庭对孙杨事件做出裁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认为该裁决对孙杨“量刑过轻”,因而向仲裁庭起诉孙杨和国际泳联,要讨论这个案件,需要研判这两次裁决的异同:

首先,无论是CAS仲裁庭、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还是国际泳联FINA兴奋剂仲裁庭都对孙杨方面在9月4日晚间的行为提出了批评,他们一致认为运动员正确的做法是在接受检查的前提下,对于当晚所发生的异常情况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即便在国际泳联FINA兴奋剂仲裁庭的裁决中,也对孙杨一方的行为给予了警告和批评,认为孙杨的这一举动“基本上是一场铤而走险,是极端愚蠢的行为(foolish in the extreme)”。

两个裁决的重大差异在于:

国际泳联FINA兴奋剂仲裁庭虽然批评了孙杨方面的“冒险行为”,但认为孙杨方面的反应可能是合理的,可以证明其无罪,原因是当晚药检官方面确实存在瑕疵。

而CAS仲裁庭的裁定认为,根据规则,孙杨方面所质疑的药检官一行三人的资质问题,即便有一些小瑕疵也无碍大局;而主检官杨女士是否同意孙杨分离血样瓶等问题虽有争议,但源于孙杨方面

擅自怀疑药检官资质,进而引发当晚的混乱场面,孙杨方面必须对此负责。故而孙杨的行为构成“无正当理由拒检“,且属于“二次违禁”,该当重罚。


下一期,【孙杨案该如何反转之二】孙杨团队在仲裁过程中犯了什么错误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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