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是事關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大事、要事,直接關係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為選出一支講政治、愛農村、愛農民的村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防止黑惡勢力滲透基層政權、損害執政根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重拳出擊,淨化基層組織。
村“兩委”換屆建立“負面清單”是什麼?
具有以下十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
不能進“兩委”班子:
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
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
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族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
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原村(社區)幹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
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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