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昨日印發。
該意見提出,積極探索育兒假、產休假;鼓勵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探索試行育兒假、產休假
意見提出,廣東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積極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另外,意見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鼓勵單位提供照護服務
意見鼓勵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其中包括:
- 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業樓宇及青年女職工集中的單位,採取單獨或聯合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場所進行改造,提供非營利性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此外,廣東支持幼兒園開設託班。本次意見提出:
- 探索建立托幼服務一體化新模式,鼓勵各地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 鼓勵各地在新建幼兒園時,按有關標準設置適當比例的2至3歲幼兒託班。
- 加大普惠性幼兒園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資源供給。
佛山今年建成2家以上
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意見明確,到2020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標準體系初步建立,廣州、深圳市建成5家以上,其他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帶動效應、可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有新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滿足。
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健全,社會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明顯增加,主體多元、佈局合理、管理規範、服務優質、覆蓋城鄉、滿足多層次需求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整體水平力爭走在全國前列。
新政一圖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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