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提高村干部待遇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那坡县:提高村干部待遇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让村干部政治上有盼头,工作更有劲头,真正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心骨,那坡县决定从今年起,提高村级干部待遇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非边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贴标准为每月2200元;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村其他定员全额补贴干部(村民委副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180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村妇联主席、村治保主任、村团支部书记)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边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贴标准为每月3300元;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贴标准为每月3000元;村其他定员全额补贴干部(村民委副主任、村民兵营长)补贴标准为每月270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村妇联主席、村治保主任、村团支部书记)补贴标准为每月1800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860元;社区党支部书记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600元;社区其他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340元;社区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社区妇联主席、社区治保主任、社区团支部书记、社区调解委员)补贴标准为每月1560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主任每月补助400元,其他成员每月150元。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每月补助150元。自然屯党支部书记误工补贴每月补助300元。

村(社区)干部实行业绩绩效奖励,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年终考核评定档次分别给予相应绩效奖励,绩效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奖励3000元,称职的奖励1500元;定员半额补贴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奖励2000元,称职的奖励1000元。年终考核评定档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不得享受当年度绩效奖励。村(社区)干部给予人身意外保险补贴,由县委组织部代缴在职村(社区)干部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每年150元。任职期间,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免职、撤职或罢免的;擅自离岗长期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履行职责的,不予纳入保险范围。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给予生活补贴,已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贴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月养老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任期每满一年50元/月。从2020年起,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含10 年)以上的或累计工作时间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任期每满一年50元/月(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的补贴标准减半)核发。对不符合享受养老生活补贴条件的,按退职处理,发给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计发按本人实际工作年限,以退职前本人的月补贴为标准,每任期一年发给一个月的补贴。村(社区)干部离世给予生活补助,在职的村(社区)干部,因公殉职的发给丧葬补助2000元,并按本人实际工作年限计发补贴,以本人生前月补贴为标准,每任期一年发给一个月的补贴;因病逝世的发给丧葬补助1000元,并以本人生前月补贴为标准,发给6个月的补贴。正常离任领取月养老生活补贴的村干部,去世后发给丧葬补助1000元,并以本人生前月养老生活补贴为标准,发给3个月的补贴。

除了提高村干部待遇这外,还保证村级组织办公经费。非边境村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每年3万元;人口在2000-4000人的,每年3.5万元。边境村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每年4.5万元;人口在2000-4000人的,每年5.25万元。社区每年6万元。自治区级五、四、三星级党组织所在村(社区)的办公经费分别相应上浮20%、15%、10%。从第四批星级党组织起,每批次评定结果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向县财政局追加经费预算。行政村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农村党员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落实,主要用于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和党组织活动。自然屯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每个每年1000元的标准落实。从第四批星级党组织起,对新命名的五、四、三星级党组织分别给予不少于1万元、7000元、5000元的党建工作经费支持。非边境村(含农村社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农村党员每人每年200元、村(社区)干部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核定,0至3公里边境村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农村党员每人每年300元、村干部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核定,还落实每村每年5万元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村党组织开展便民服务、关爱帮扶、公益活动、群众性活动、公共服务等村民迫切需要提供的服务事项。( 农荣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