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规范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

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工作是贯彻司法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求,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地位和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巩固司法所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等工作有着重大意义。

金昌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规范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全省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的通知》要求,逐步实现我市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经县、区司法局上报试点单位后,金昌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局长杜仲川带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于3月5日,深入新华路司法所和宁远堡镇司法所,就试点司法所外观标识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考察。

金昌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规范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杜仲川对司法所近期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清当前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落实省厅“两类人员”管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近期文件精神以及牛纪南厅长的批示要求,把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认真完成,全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摸底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坚决堵塞管控漏洞,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对待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三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完成外观标识规范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司法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奠定良好基础;四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继续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深挖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金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吕星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