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上線

日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佈《關於改進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是部實施耕地佔補平衡的信息化監管平臺,旨在嚴格耕地保護監督,確保佔補平衡相關信息真實可信。

按照《通知》,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著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準確掌握改進要求,嚴格落實佔補平衡。新版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具備新增耕地報備入庫、指標使用、後續監管等多種功能。備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新增耕地項目立項、驗收等信息,新增耕地規模、類型、質量和地塊座標,以及新增耕地實施前後圖片影像等。新增耕地項目備案後形成的新增耕地數量、水田面積和糧食產能(根據備案的新增耕地數量和質量等別自動計算)3類指標,將分別納入項目所在縣級補充耕地儲備庫。建設用地申報涉及佔用耕地時,應用新版系統分類分別從儲備庫中核銷指標落實佔補平衡,核銷確認信息隨同用地一併報批。

二是加大審核把關力度,確保新增耕地真實。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各類新增耕地報備,報備前要依據相關資料嚴格核定新增耕地,實地核查新增耕地利用現狀,並利用統一的外業核查軟件拍攝照片、視頻資料,確保新增耕地真實可信並可核實。地(市)級、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縣級報備的新增耕地逐級審核確認,並組織實地抽查,發現不真不實、報備不規範的,不得審核通過;部組織對省級審核確認、報備入庫的新增耕地逐一複核,建立日常監管機制,發現問題或存在疑問的,從庫中退回省級自然資源部門核實整改。新版系統設置了新增耕地報備提前預檢功能。對擬報備入庫的新增耕地,新版系統將利用衛星遙感影像數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以及其他各類國土空間數據等進行套合比對分析及邏輯性檢查,發現存在重複報備、面積座標不一致、新增耕地來源與位置存在疑問、未上傳實時影像資料或影像反映利用現狀為非耕地等情形的,不予報備入庫。

三是做好新舊系統銜接和平穩過渡。新版系統將於2020年3月1日正式運行。各種途徑補充和改造的耕地、已竣工驗收擬用於佔補平衡的,須在新版系統中報部備案。此前已報部備案、擬用於佔補平衡的儲備補充耕地,經部核查合格後(含整改後合格)可用於佔補平衡的,轉入新版系統儲備庫繼續使用;核查不合格的不予轉入,不得用於佔補平衡。

據瞭解,考慮到外業核查資料的傳輸需求,新版系統應用全部基於互聯網。此前通過自然資源主幹網使用原系統的省份,需儘快切換系統應用網絡環境,確保新舊系統有序銜接。

《通知》強調,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準確掌握新版系統應用要求,做好運行相關工作。同時,部將及時提供技術服務,組織開展相關培訓,以保證新版系統穩定運行。

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上线

解讀

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升級至4.0

部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從無到有、從1.0到4.0的飛躍

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上线

2010年,原國土資源部出臺《關於切實加強耕地佔補平衡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對用於耕地佔補平衡的補充耕地項目實施、備案、核實、佔補掛鉤使用以及考核等各環節,實施動態全流程監管。配合管理需要,部開發運行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1.0版本,將建設用地審批與土地整治兩項工作相關聯,建設佔用耕地的,必須應用系統將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一一掛鉤,做到耕地佔一補一,確保用於佔補平衡的補充耕地可查核、可追溯。

2014年以來,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耕地佔補平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嚴格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管理,防止佔補平衡中出現佔多補少、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地問題,部要求建設佔用耕地不僅要做到佔一補一,還要做到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適應管理新形勢新要求,部升級改造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從1.0升級至2.0版本,建設佔用耕地的,不僅要應用系統實現數量佔一掛一,還要實現質量、水田佔一掛一,確保佔用與補充的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類型相同。

2017年,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有關要求,部改進了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明確建立以數量為基礎、產能為核心的耕地佔補新機制,促進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要求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新增耕地數量、糧食產能和水田面積3類指標儲備庫,建設佔用耕地時從儲備庫中核銷3類指標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與此同時,2018年初運行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3.0版本,改變了原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一一掛鉤的方式,調整為將建設佔用與新增的耕地數量、糧食產能和水田面積3類指標一一對應核銷方式落實佔補平衡,實行補充耕地“算大賬”。

自然資源部組建以後,按照部領導“嚴起來”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嚴格耕地佔補平衡管理,確保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真實可信。為此,部再次改進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將於2020年3月1日正式運行4.0版本。該版本系統不僅繼續具備新增耕地指標使用核銷功能,還向前拓展到各類途徑補充和改造的新增耕地報備入庫、向後延伸到新增耕地利用監管等功能,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從耕地補充、使用、監管全鏈條信息化管理,確保補充耕地來源明、數量準、信息實、監管嚴。

4.0版本如何“嚴起來”

  1. 以新增耕地地塊為核心進行報備。與以往要求報備新增耕地項目相比,要求將新增耕地落實到地塊座標進行報備,更有利於核實認定新增耕地真實準確性,也有利於落實後續監督管理。

  2. 增加新增耕地影像報備要求。要求報備新增耕地地塊時,必須利用系統配置的外業核查軟件實時、定位拍攝耕地利用現狀照片及視頻,入庫後也要根據管理要求定期拍攝耕地利用現狀影像並導入系統用於查核,有效防止新增耕地弄虛作假和監管不力。

  3. 進行新增耕地報備預檢。對擬報備入庫用於佔補平衡的新增耕地,系統將自動利用衛星遙感影像、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以及其他各類國土空間數據等進行套合比對分析,發現重複報備、面積座標不一致、新增耕地來源與位置存疑問等問題的,將堅決不予入庫用於佔補平衡。

  4. 強化部級核查監管功能。對入庫新增耕地,部將對備案信息和影像逐一複核,並建立日常監管機制,隨機抽查新增耕地後續利用情況,發現問題或存在疑問的,將從庫中退回地方核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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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入庫程序,確保新增耕地真實準確

新增耕地真實準確是耕地佔補平衡紮實可靠的重要前提。嚴格新增耕地入庫程序、把住新增耕地入庫關是確保用於佔補平衡新增耕地真實準確的重要環節,也是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4.0版本的重要內容。

1 填報新增耕地信息

填寫新增耕地有關信息,包括新增耕地項目基本信息,新增耕地規模、類型、質量和地塊座標以及新增耕地實施前後圖片影像等。

2 新增耕地入庫預檢

系統自動利用衛星遙感影像、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以及其他各類國土空間數據等,對新增耕地進行套合比對分析,發現重複報備、面積座標不一致、新增耕地來源與位置存疑等問題的,不予入庫。

3 外業影像採集

預檢通過後,利用系統配置的移動端外業核查軟件,實時定位拍攝耕地利用現狀照片及視頻並導入系統。

4 逐級審核確認

報備新增耕地逐級經自然資源部門審核,重點核實新增耕地信息、影像資料等,最終經省級自然資源部門確認。

5 新增耕地正式入庫

經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審核確認後新增耕地正式報備入庫。部對入庫新增耕地組織逐一複核。

6 後續利用監管

根據管理要求利用移動端外業核查軟件定期拍攝新增耕地後續利用狀況影像,並導入系統用於查核。

本版圖片由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郭一珂提供

審核: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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