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黑金倒真不是想靠開網吧賺錢。
他考慮的是,與其去網吧擠,不如把地處市裡,自己獨居的別墅佈置成網吧得了。
後來,這個想法越來越成熟。
黑金扳著手指算了算,一起泡網吧,且征戰於同一款遊戲的夥伴共五人。
算完,叫來保姆,安排她把樓頂最寬敞的一間屋子收拾出來,買上五張電腦桌。
(注意,這保姆是本地的,經李大貴多方查證,保證不會貪汙奶粉的那種。)
保姆好奇地問買那麼多電腦桌幹嘛?
黑金想都沒想,隨口就道:開網吧!
“開網吧?”保姆徹底迷糊了。
事隔一個星期後,時值週五放學。
夥伴們一如既往,未等放學便摩拳擦掌,準備熬他幾個通宵,大幹一場。
其中一個夥伴告訴眾人,已經在網吧預定好了五臺電腦,截止時間為週一早上。
黑金得意一笑:“別去網吧了,直接去我家裡吧,電腦給你們備好了!”
眾夥伴頗為驚訝。
但轉念一想,以黑金的財力,幾臺電腦自不在話下,還樂得節省網費,何樂而不為。
但真到了黑金家裡,卻還是深深折服於有礦之家的奢華。
獨棟別墅,大鐵門,漢白玉臺階、全套紅木傢俱。
奢華到不像話的裝修。
進到黑金佈置的房間裡,五臺聞所未聞的電腦整齊劃一。
僅僅呈不規則外形的主機,就甩開網吧幾十條街。
主機裡射出的色彩斑斕的光線,更是閃瞎這一眾為幾塊錢網費苦苦掙扎的小屌絲們。
桌上,保姆早已放置好可樂印象加西瓜,切糕啤酒礦泉水。
這是來上網打遊戲的嗎?
不過,都是十八九歲的小夥子。再土豪的陳設,也不及遊戲裡牛哄哄的一把武器。
驚歎歸驚歎,進入遊戲才是正題。
黑金一眾玩的遊戲名叫《ZT》。
事實上,這也是他在中學期間玩的最後一款遊戲。
後來問黑金為什麼只玩了一段時間就早早的退隱江湖了。
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說出一句至理名言:凡是用錢能稱霸武林的遊戲,都不是好遊戲。
然而,在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黑金似乎沒有找到任何一款遊戲,是用錢不能稱霸武林的。
說回黑金玩《ZT》吧。
剛進遊戲五分鐘,黑金便問出了一個與他的身份極其相符的問題:花錢以後,什麼角色最厲害。
小夥伴們羨慕地回答:都厲害!
黑金又問:什麼角色花錢以後玩起來最爽。
小夥伴們回答:拿刀砍的!
於是,黑金果斷選擇了一個拿刀砍的角色。
拿刀砍的果然很爽,爽得黑金一旦陷入其中,久久無法自拔。
從最初的一刀一個怪,到不久之後的一刀一個玩家。
黑金對“有錢真好”的體驗,又進階到了一個更深的層次。
我們常常在猜測,如果遊戲角色也有自我意識的話,可能還沒有反應過來怎麼回事,只感覺荷包一沉,自己莫名其妙就富甲天下了。
新角色還未在遊戲中站穩腳跟,黑金先衝為敬,一萬大洋瞬間入賬。
夥伴們還在為一個小BOSS苦苦掙扎,黑金已然靠著各種商城道具,一步一個臺階,腳踏實地,平步青雲了。
說黑金一步一個臺階,腳踏實地,一點沒有誇張的意思。
這遊戲有一種玩法:角色到59級,只要不升級,就無法與更高等級的交戰。
什麼意思呢?就是隻要你裝備夠硬,便可縱橫各國。
高等級沒法打你,同等級打不過你。
以黑金的實力,與同等級的玩家對陣,那是一路砍瓜切菜,縱橫江湖,勢如破竹,無人能擋!
黑金說:“我先在59級的階段混個無敵,再升級好了!”
(本文來自頭條連載小說《我爹是個煤老闆》,喜歡的朋友加個書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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