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2017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現長生生物一個批次的百日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但那個時候疫苗已經打進了25萬多名兒童的身體。

8個月後,吉林有關部門沒收了長春長生庫存的186支疫苗,罰款344萬。

長生生物判罰300萬的新聞相信不少人都已經有看過了。如此惡劣的事件只罰了區區三百萬,以至有網友評論,還不如當事人兒媳婦的一輛車值錢。正巧在疫苗被罰款的一個月後,美國強生集團被判罰46.9億美元的判決成立,與假疫苗的344萬形成了鮮明對比!

8月22日,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巡迴法院的一名法官確認,22名女性針對強生爽身粉致癌的指控判決成立,判決涉及賠償金額為46.9億美元。強生公司表示將對此判決結果進行上訴。

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8月23日,強生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將繼續尋求上訴補救措施。強生否認原告指控,稱其產品使用的滑石粉是安全的,此前該公司還表示,有信心在上訴時推翻判決。

在8月22日晚,聖路易斯市巡迴法院的Rex Burlison法官確認了今年7月12日陪審團的決定,認定原告22名女性勝訴,其中6名已經去世。Burlison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法院認為沒有正當理由推遲宣判,因為我在此證明,這是上訴的最終判決。”

7月13日,美國密蘇里州一個陪審團認為:22名女性對強生公司滑石粉產品(包括強生嬰兒爽身粉)包含石棉並造成她們患癌的指控是有效的,責令強生支付5.5億美元補償性賠償,以及41.4億美元懲罰性賠償。強生此次面臨的賠償總額為46.9億美元,是截至目前在滑石粉維權案件中最高的賠償金額。

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而在8月22日,這個判決終於勝訴,22名女性針對強生爽身粉致癌的指控判決成立,判決涉及賠償金額為46.9億美元。

該判決是迄今為止指控強生嬰兒爽身粉等產品致癌最大金額的判決。8月份的一份監管文件顯示,強生公司在美國全國範圍內面臨著超過10600件與滑石粉有關的訴訟案例。

2012年,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法院判決強生支付一名維吉尼亞州女性1.1億美元。這名女性2012年被診斷出罹患卵巢癌。

2016年2月,強生被判向美國阿拉巴馬州女子傑奎琳·福克斯的家人支付7200萬美元賠償金。該名女子已因罹患卵巢癌而去世,而她的去世被認為與其持續使用強生的嬰兒爽身粉和沐浴露有關。

同年,美國聖路易斯市的一個陪審團曾裁定強生公司向一位卵巢癌患賠償5500萬美元。該案的原告是一名因患有卵巢癌而不得不切除子宮的女性。

2017年8月,一名女性狀告強生嬰兒爽身粉中的滑石粉導致其罹患卵巢癌。強生公司被判賠償4.1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7.8億元)。

通過這些案例我們也可以看到,強生公司一直在他們的產品是否對人體有害上進行爭辯,而一旦被確定有害,鉅額的罰款一分都不會少!

而中國的假疫苗,如此赤裸的真相擺在眼前,卻只罰了區區三百萬。

然而這種案例不只是美國有,早在20年前,日本也有。

1996年,日本生產的乙肝疫苗中,因為使用了艾滋病和肝炎患者的血清作為原料,致使部分接種疫苗的人患病。

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當時日本接種疫苗的注射器材為玻璃注射器,使用後應該更換針頭。但是許多地方並未在接種完一名幼兒後更換針頭。造成了多名兒童共用一個注射器針頭的事實。

於是危險的針頭在不同的幼兒之間流傳,最終造成了可怕的交叉感染。

就這樣從1948年到1988年,期間有數十萬兒童通過二手針頭注射了乙肝疫苗。進入九十年代,隨著在上世紀接種乙肝疫苗的日本人發現雖然年輕時接種過乙肝疫苗,但是步入中年後卻發現身患乙肝,甚至演變成了肝硬化和肝癌。

他們意識到自己年輕時候注射的疫苗可能有問題的日本民眾開始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上訴。來自北海道的高橋朋已身患由乙肝導致的肝癌,他聯合數位病友組成了乙肝疫苗受害者原告團,向日本法院起訴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為當年的行為作出賠償。

但是起訴之旅並非一帆風順,日本自民黨政府拒絕承認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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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當時醫務人員的工作筆記披露,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時間到了1996年,這一年自民黨在選舉中落敗,時任厚生大臣力排眾議,承認了國家在這個疫苗接種事件中的責任。這也是第一次日本國內政府承認在醫療方面的過失。也開啟了日本政府承認疫苗事件過失的先河。

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2006年6月16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決,乙肝疫苗受害者原告團勝訴。日本政府對在1948年至1988年由於不衛生針頭導致的乙肝病毒感染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特定乙肝疫苗感染者賠償特別措施法》規定,無症狀者賠償50萬日元;乙肝患者賠償1250萬日元;輕度肝硬化賠償2500萬日元;重度肝硬化、肝癌、死亡患者賠償3600萬日元。賠償總金額達3.2萬億日元(約合390億美元)

在日本一件類似疫苗問題中,涉案人最終合計賠償金額26億9616萬4383日元,按照當時的匯率算,相當於人民幣2億1千572萬7864元,而這僅僅是62個家庭的孩子的一次性賠償金,除此之外,每年還要賠償家屬額外的費用。

日本和美國,對於衛生用品的安全問題,罰款都是天文數字,一旦被查明確實有問題,高額的罰款會壓得涉事企業永遠抬不起頭來。

假疫苗只罰344萬?美國強生可是賠了46億美元!

而對涉事公司長生生物的罰款中,幾十萬支問題疫苗去向無蹤,罰款僅300萬,不就等同於“罰酒三杯”?這樣的處罰力度,如何警示哪些黑心的商人,這可是斷子絕孫、謀財害命的事啊!

對於一個年營業額高達10億企業來說,344萬無異於九牛一毛,更讓公眾感覺不公平的是這個罰款數據到底依據什麼?是依據該公司的造假狂犬疫苗數量,還是該公司已經生產銷售到市場上的狂犬疫苗的非法所得?總之,這些得對公眾有一個明明白白的交待才行吧!而不是隻開一個344的罰單就可以息事寧人。

對於不顧公民人身安全、嚴重缺乏良知的企業來說,社會應該重拳出擊才行,應該重罰,對於製假售假的企業形成威懾力,每個企業首先要講社會公德和責任,只有講規則、講法律、講敬畏,對待違法之人應堅決依法嚴懲,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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