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五个牵引”打造山东公安现代警务体系

3月8日,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提出,要牢牢把握改革强警、科技兴警的发展方向,加快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一要以机构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现代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

积极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全面优化公安机关职能、机构配置。要积极探索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警务运行质效。要加快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让广大民警享受到改革红利。要扎实推进辅警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用人额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职业保障等措施,提高辅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要以情指勤一体化改革为牵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实战化水平。

情指勤一体化改革是构建现代警务体系的关键一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立足实战化要求,以情指勤一体化改革牵引警务流程再造,构建一体化运行机制,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要强化指挥中心权威,建好三级指挥长,确保做到扁平化指挥、“点对点”调度。要完善“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科学布置驻警点,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三要以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深入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

坚持科技强警,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要突出实战实效,提升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要强化大数据中心、警务工作门户实战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的作用。要突出群众满意,深化信息资源融合共享。要突出民警减负,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为牵引,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持之以恒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强化执法权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要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让民警的执法更有尺度、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要以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为牵引,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做到“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要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保障,研究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要积极提供企业经营便利,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违法犯罪,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深化“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应用,推进更多事项上网办理、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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