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群層階團。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物之分群純屬天性,人之以類漸成人為。

有猿以來,初為天物,與物無異。漸漸,剝削階級、被剝削階分層;統治階級、被統治階級劃群。往往,剝削階級和統治階級聯姻,或者合二為一。為富不仁,或者刁民作亂,也可能二者兼具,社會動盪、人類災難,在劫難逃。

人人都想幸福,社會需要公平。宇宙在演進,人類在自覺。現在人們的任務在於促進這份自覺、成熟這份自覺。從剝削者到統治者,再到管理者——管理者也僅僅是一份工作,並非高高在上、作威作福,最終剷除特權階級。

慾望是無限的,財富卻不是無窮的。每社會成員所享受的社會待遇有合適的差別是合理的,但是區別只應看貢獻——而不是世襲的集團或者固定的階級。比如屠呦呦、比如潘建偉、比如袁隆平,他們才該成為地球上的“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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