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元珍決定逮捕

隴南檢察 今天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元珍决定逮捕

甘肅省白銀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劉元珍(正縣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隴南市禮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隴南市禮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元珍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元珍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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