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18项举措优化审批服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18项举措

优化审批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 》,制定 18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快速恢复生产,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18项举措优化审批服务

全面推行“网上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事项外,入驻市、区(市)两级审批服务大厅的涉企审批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将更多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秒批秒办范围,做到“即报即批”;将面向企业群众量大面广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助办理范围,延伸网上服务链条;市、区(市)两级审批服务大厅为企业开通证照、材料免费双向速递服务。

开通防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按照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的原则,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在建设、扩产、转产提供快速审批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提高备案效率;灵活采用远程踏勘、评审方式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综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市内三区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办理延期缴纳配套费手续后,可延期缴纳配套费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落实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比例9%的政策,减少建设单位申报图纸资料,免除一次性规划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等项目的人防建设义务。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等建设类资质及相关人员注册认定时,不需提供申报人员社会保险证明,只需提供社保缴纳书面承诺,涉及中小微企业的,2月至6月审批机关仅核查申报人员就业登记信息,不核查实际缴费情况;推行商事登记线上办理,延长部分证照有效期限。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未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复审,其有效期可延期至复审换证环节全部结束。

全程网办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依托区、市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最大限度为各交易主体节约交易成本二推广应用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异地投标、网上开标等,实现开评标全过程“线下不见面”“网上面对面”。

加强审批服务保障

以企业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大力推行“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提供延时错时、主动上门、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都是帮办代办服务员。针对复工复产的重大项目,指定专人帮办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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