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如何看待“硬解法”、“攻坚”的概念?提及这类描述,你又会想起谁?

这是本篇文章要阐述、讨论的问题,在此强调,本文仅提供一种思路。


传统观点

硬解法或攻坚,在传统观点中,被理解为破防能力,即无视环境得分的能力。

PS:无视环境包括(1)队伍环境和(2)遭遇的防守强度

通俗的说,则是把皮球放进篮筐的本事。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但的确,即便是这样细致的做了定义,描述中仍有歧义的部分。这就导致了不同人对这种能力,以及符合条件的球员都有一定的认知差异。

如何理解呢?

因为这样的定义中,没有包括对时间的限制。

如此一来,对得分条件的限制,就包括了(1)时间段和(2)时间点。


举个例子:我们可以把上述的话描述为

a.无视环境,打破得分荒的能力

以及

b.无视环境,命中关键一投的能力

看似相同,实际上,两者的范畴完全不同。

广义的硬解法(攻坚)能力,是a;

狭义的硬解法(攻坚)能力,是b。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新的理解

这里需要强调,传统观点中,被一般人广泛接受的,是狭义硬解法(攻坚),即b。典型的球员,如迈克尔·乔丹、科比·布莱恩特、凯文·杜兰特、科怀·伦纳德等球员。

而a这种解释,就是所谓的新的理解了,他和b,并不完全相同,简单来说,范畴更大。


文章接下来,就要细细阐述两者的差距。

首先,我们先把a、b两个定义在这里呈现出来:

a.无视环境,打破得分荒的能力

b.无视环境,命中关键一投的能力

常规情况下,常人在判断一个球员是否具有硬解法(攻坚)能力,就是要找到特定的环境,然后依据一名球员在特定环境下出手达成的效果来判断。

而球迷们惯用的方式,即对这个环境的理解,有两种:

1.数据上,通过(1)关键时刻的产效,(2)单打产效、(3)多次运球后(或长时间触球后)得分产效、(4)防守人近距离状态下得分产效、(6)背身、(6)绝杀球以及(7)罚球数五项数据来判断。

2.通过场面来判断

球迷尤其看重的,是第一项(1)关键时刻的产效、(5)背身以及第五项(6)绝杀球。

现如今有这样一名球员X,本赛季表现如下:

  • 单打比例占全部进攻选项的8.4%(场均单打1.98次),每回合0.98分超过联盟72%的球员Synergy的评价为,very good。
  • 场均罚球8.5次,命中率84.4%。
  • 背身占全部进攻选项的22.8%(场均单打5.35次),每回合0.897分超过联盟42%的球员。
  • 关键时刻(第四节或加时赛中,当比赛还有五分钟时,两队分差不超过五分的时间段)得分产量,场均3.3分(联盟第8),造犯规场均1.0次(联盟第3),命中率38.9%(联盟第136),胜率73.91%。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球员X

作为对比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凯文·杜兰特

不要去猜测他是谁,你觉得他是一个硬解法(攻坚)球员么?

如果按照规则a,他当然是硬解法(攻坚)球员。

因为他在实际比赛中,在关键时刻证明了自己,他有超强的关键时刻得分能力,这意味着他有超强的无视环境破冰能力,可以打破得分荒。他有符合要求的手段,完成了所需的条件。

但按照规则b,他当然不是硬解法球员

他的背身效率一般;受干扰情形下得分效率一般;单打效率并非最顶级,且产量并非顶级,只能算是精致的高效低产单打手

这就是依照规则不同,所造成的不同差异。

解析起来:

现如今相当一部分篮球写手、分析师,并不从狭义上理解硬解法(攻坚)的定义了,他们认为,一名球员只要有破冰能力,即能无视环境,在一段时间内,打破得分荒,那么就可以认为这名球员具备硬解法球员。

手段不限于:借助掩护强投三分、造杀伤能力(罚球)、靠身体天赋方式不限的扣篮

通俗的说,队伍无法得分的阶段,你能得分,那么你就是硬解法球员


但b理解不同,b.无视环境,命中关键一投的能力,这种说法要苛刻的多。他将硬解法(攻坚)限定在了一次瞬时的过程中,是短暂的行为能力,条件更压迫到了:

在遭遇压迫防守时命中投篮的能力

在关键时刻命中关键一投的能力(扳平/绝杀球)

单打能力

PS:这也就是说,哪怕你在第四节的五分钟内,在面临高强度防守的情形下通过罚球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多种方式得了很多分数,但只要你没办法通过单打,贴身出手完成得分,你就不是硬解法球员。

通俗的说:你命中不了Tough Shot,你就不是硬解法球员。

如此条件下:科比·布莱恩特等球员,则要显得格外符合条件了,因为科比·布莱恩特本就是联盟历史上,最擅长在一小段时间内连续命中Tough Shot的球员。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这其实是与过去不同的,算是新时代所独有的理解。但其实也不算,而算是对传统硬解法(攻坚)定义的细分。我个人认为,我们或许不需要的将a与b两种理解严格的区分开,但我们至少应该知道,能够理解,在同一个硬解法(攻坚)的定义内:

其实是有两个不同的理解的。

而现如今的篮球知识领域,显然只知道硬解法b,是不够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要专程科普这样一个点:

即,我过去曾经说过,斯蒂芬·库里有能力在一个系列赛中保持高产高效,但他没有能力控制自己在一场比赛维度内的产效。

我在这句话中表达的意思是,你可以黑斯蒂芬·库里在一场比赛中,打的臭。但只要你保持理智,就会发现,斯蒂芬·库里几乎没有在某一个系列赛的维度下,表现的很差。

而现如今对应回硬解法:

如上文举例的球员X:球员X里有能力在一场比赛的关键时刻(一段时间内)保持高产高效,但他没有能力控制自己在一个回合内的产效。(可能或很大概率投丢一粒关键球)

有趣的形容起来:

一个球员每次投篮命中率不怎么高,甚至很低,但他却可以在关键时刻(5分钟内)连续得分,且很稳定。这就是矛盾,是悖论,但又是有趣的事实。


那么,你认可这名球员,是一个擅长攻坚的硬解法球员么?

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这本就是一种新颖的理解,是对篮球理念的一次探讨。


哦,对了,这名球员X,叫安东尼·戴维斯。

针对攻坚类型的球员,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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