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之道必須懂得的“八不為”

做人之道必須懂得的“八不為”

錢不可貪。不僅文人不可貪錢,官不能貪,民也不可貪。官貪財丟了烏紗帽是小,再邁一步,瞬息之間跌入萬丈深淵。文人不可貪財,因為文章可以換錢,但人格不可拍賣,凡賣了人格者,其文必臭。

師不可罵。文人那點本事,都是他人所教,自己學的,沒有老師傳導授業解惑,哪能有什麼文人?也許世事變遷,志向轉移,過去的老師與自己不再同道,甚至成為對手或敵人。縱然如此,師也不可以罵,人各有所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啊!千萬不可忘本!

做人之道必須懂得的“八不為”

文不可抄。文人抄襲就是行竊。文人抄襲還是竊取同行的成果,竊同行的則更下流,甚至連下九流的黑道都不屑與之為伍。

友不可賣。文壇上的文友,是文人成就事業的支柱,也是"高山流水″的知音。分分合合,聚聚散散,世間常情。賣友求榮、賣友求名、賣友求利,皆不可為。

官不可討。當今社會,官場也是有文憑的人來做,文人做官也屬正常現象。但文人不可去討官,不可去要官,不可去求官。想去討、去要、去求,公眾皆會看在眼裡,你於是在丟、在扔、在棄,丟了清流名節,扔了文人品格,棄了公共信任!

上不可媚。有求必媚,無欲則剛,留一點風骨當桅,掌起文章做帆,行之必遠。

做人之道必須懂得的“八不為”

風不可追。說來容易,做起來難,盡力而為之。草木有根,尚且隨風俯仰,人無根系,只有一雙好動的腿,哪能心靜如水?只是想到那些樹上的葉子,能守住根本時才會綠蔥蔥的,守不住則會隨風而去,在風中舞蹈的快活,其後變枯變黃,被掃帚驅趕,誰為之嘆息?

天不可欺。天行有道,人間有正氣;不可欺天,當然浩然正氣。金無赤金,人無完人,只是想做個自己看得起自己的文人,說白了,就是要相信天地有正道,人間有正氣,做人也就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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