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征地,村委会无权操办这4件事,如果遇到农民可以举报


随着新农村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村子在相关改革措施下焕然一新,为了提高农民的居住环境,近些年来,国家在此类问题也比较重视,像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城乡统一发展等工作,就是为了缩小农村与城市的距离,让更多的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

目前有的农村或许已经整体规划完成,而有些村子或许还没有提上日程,不过今后像统一规划建设这样的工作也将是一个趋势,对于很多农民来说统一规划建设不光可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另外也是为了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享受到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不管是合村并镇还是撤村并村,这些工作的开展就和拆迁征地有撇不开的关系,而对于拆迁问题,很多农民根本不是特别了解,

一方面很多人文化程度不高,另外对于目前相关政策也不足够了解,往往就会被一些不法开发商或者拆迁方诱导,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群众的利益,出台了征地中不得先拆后补,要求先将被拆迁的家庭得到妥善安排再开展工作,而有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展开工作,就协同村委去和村民做工作,有时候往往有些村民就因为无知被蒙蔽其中,所以农村拆迁征地时,村村委无权操办这4件事,如果遇到农民可以举报。


1、村委无权代替村民签署征收协议 协议征收就是在没有获得补偿的情况下就直接签署了相关协议,这也是一些拆迁方为了节省征收成本和时间,一些开发商就直接找村委来协同解决此事,而村里有些村干部得到好处之后就私下在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签署了征收协议,但最后还需要村民签字,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方并没有明确相关事宜,那么这样的协议最好不签署,有些村民不在家,或者一些老人对于相关合同不明白,所以导致有些人的征收协议被村委代替,如果发现村委代替村民签署了相关征收协议,那么村民就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反应。

2、村委无权组织开展拆迁工作 农村拆迁一般是由当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村委任何组织成员都无权来组织这样的拆迁工作,不过有些开发商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就会让村干部出面解决拆迁问题,让村干部去每家每户协调此事,


这种做法实为变相组织参加拆迁工作,这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便村干部对于村里的大小事务都能涉及到,但拆迁这直接关乎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可以和村民沟通,但没有权利自私组织去拆迁,根据目前征地相关法规,征收土地时,只能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开展。

3、村委无权代替村民签署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在签署拆迁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面积可能出现漏洞,还有些村民对于补偿款不能认同,而还要更改以前签署的协议那么就需要进行补充,虽然是补充协议,

但是这也只能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房之间的问题,村委任何组织成员不能为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代替村民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不过有些村民可能不认识字,另外对于相关拆迁问题并不了解,在认可村委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村委组织代替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4、村委无权私自分配相关补偿款项 按照规定来说,这是开发商与村民的之间的事情,也就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之间的问题,拆迁方给村民发放补偿款肯定要直接发到每个村民的手中,也是避免这其中出现一些纠纷,如果村委介入到补偿款的发放,难免会出现一些贪污受贿的现象,不管是征地补偿款还是安置费用,都必须要直接发放到村民的手中,所以村委组织是无权私自安排分配的。

作为一个村子里的致富带头人,更应该以身作则,而不是将拆迁看成捞外快的渠道,更不能侵害其他村民的相关权益,对于农民来说,如果发现在拆迁工作中,自己的相关权益被村委剥夺,那么就可以进行反应和举报,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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