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打造“135”工程升级版,拟对第二批新开工标准厂房项目、已列入奖补计划并竣工入驻达标项目进行奖补。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助范围。申报奖补项目必须在《“135”工程升级版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9]621号)中明确的全省144家国家级及省级园区内。按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主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标准厂房,不得虚报、多报、重报,不得跨范围申报。对于前期“135”工程奖补厂房入驻率未达到90%的,暂不纳入奖补范围。对于园区污染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不予奖补。对于增加政府债务风险的,不予奖补。

二、严格资料把关。各市、县发改部门对所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查验,严格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对于新开工项目,必须提供由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国土及规划证明、反映标准厂房建设全貌的开工照片等资料,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必须是2019年1月至今。对于竣工入驻项目,必须已纳入新开工奖补范围,应提供所引进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反映厂房建成及企业入驻的照片等资料。市州在上报文件中,应明确表述“承诺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经实地查验,此次申报项目的园区,前期“135”工程奖补厂房入驻率均已超过90%,园区污染处理设施均已达标,所申报新建项目均已开工在建,所申报竣工入驻项目,企业入驻率均已达到75%。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隐性负债”。

三、严格项目申报。对在各项检查、审计中存在查处属实的严重问题,或存在公开曝光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被有关部门纳入湖南信用信息网“黑名单”的,一律不得申报。对于市州存在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表格汇总数据与证明文件存在出入、电子表格与纸质表格数据不一致等相关问题,将视情削减该市此次奖补资金,并与下次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请各市州于2020年3月20日下班前将附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整理成册,报送至省发改委(投资处)。

联系人:郑伟,电话:0731-8999079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新开工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2、“135”工程升级版标准厂房竣工入驻达标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入驻率达75%)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附件汇总.docx

【来源:韶山高新区科技双创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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