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膚色之見,勝於雄辯

正值寒假,遇上疫情被迫禁足,想找本書看,碰巧看到界面新聞推送的《過去125年,紐約公共圖書館被借的最多的十本書》,其中《殺死一隻知更鳥》(以下簡稱《殺死》)排名第五,就有想看它的準備。

<<殺死一隻知更鳥>>:膚色之見,勝於雄辯

界面新聞推送書單


就在同一天,追的美劇《良醫》中的主角也碰巧給患癌症的病人讀這本書,兩次安利之後,kindle一定要準備起來了。

<<殺死一隻知更鳥>>:膚色之見,勝於雄辯

美劇《良醫》中男主正在為患癌症的病人讀《殺死一隻知更鳥》

作者哈珀·李以一部《殺死》在1960年榮獲普利策獎,又於2007年獲得美國總統自由勳章。《殺死》在出版後一年,被譯為10種語言,如今已被譯為40多種語言,賣出三千萬本,可見其深遠影響。

<<殺死一隻知更鳥>>:膚色之見,勝於雄辯


本書所關注的問題是美國黑人與白人間的不平等,主要人物是阿提克斯和他的兒子傑姆女兒斯格特,本書以斯格特的視角撰寫,貫穿本書主線的是阿提克斯身為一名白人律師要為一名黑人湯姆·魯賓孫辯護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梅崗鎮,在這裡的大部分白人對於黑人是極度歧視的,黑人湯姆被一名白人女性梅耶拉控訴強姦,阿提克斯被法院任命為湯姆的辯護律師,由於為黑人辯護,幾乎整個梅崗鎮都在鄙視阿提克斯,斯格特在學校和鎮上不斷聽到人們說他的父親不該為黑人辯護,給黑人辯護一定會失敗的,於是在回到家中問父親為什麼要為黑人辯護,阿提克斯說“我們不能因為一百年前失敗過就不再爭取勝利了”,在眾人都不接受甚至鄙視黑人時,阿提克斯作為一名律師,他堅守了自己的責任,為真理辯護。

故事的高潮發生在法庭,在開庭這天梅崗鎮幾乎所有的人都去往法庭,在法庭上阿提克斯指出梅耶拉指控中的種種漏洞,最後的事實已經呈現在人們面前就是梅耶拉想要誘惑黑人湯姆,卻被自己的父親發現,她違反了當時社會的準則,於是她就不得不抹去自己違反規則的證據,便誣告湯姆強姦,強姦罪如果判處成功,便是死刑。

阿提克斯在法庭上諷刺起訴方“所有的起訴一方的證人在湯姆先生面前,在這個法庭面前,都表現出一種無恥的自信,自信他們的證詞不會被懷疑,自信諸位先生會附和他們的假設——一個邪惡的假設:所有的黑人都說謊,所有的黑人都道德敗壞,所有的黑人在女人面前都不規矩,這是一個由聯想到黑人智力而建立的假設,這個假設本身就是黑暗的像湯姆的皮膚一樣黑的大謊言,我們都知道這個道理:有的黑人說謊,有的黑人道德敗壞,有的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規矩,但是,這個道理可以應用於整個人類,而不僅僅限於某一特定的人種。”

阿提克斯在法庭呼籲無論什麼人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這個國度裡,在一個方面,所有人都生而平等。由一個人類機構能夠使一個窮鬼與洛克菲勒平等,一個笨蛋與愛因斯坦平等,一個愚昧無知的人與任何一個大學校長平等。這個人類機構是什麼?先生們,他就是法庭。”

可是面對鐵一般的證據,無論阿提克斯如何疾呼,法庭依然沒能釋放湯姆,僅僅因為一名白人女性的一段漏洞百出的控訴。讀到這裡我感受到了巨大的無力感,當法律這最後的給人們保障的安全網也不能再給與人們正義,那麼人們便不再對法律寄予希望,不再信任這個社會,不再會利用正常的途徑來獲得應得的自由。

阿提克斯提出了第二次訴訟,但是他依然不能夠肯定,是否能夠與整個社會抗爭,湯姆在收押後不久便因為逃獄而被擊斃,想來也是不再對人生抱有希望。

我本以為在阿提克斯的辯護下,湯姆能夠倖免於難,但是湯姆就如同一隻知更鳥一樣,被毫無意義的殘殺,雖然他經歷了法庭的公開審訊,雖然他由阿提克斯努力的辯護,雖然他的罪名由十二人陪審團判定,但是在人們的秘密法庭中,湯姆在梅耶拉張嘴呼喊那一刻便註定了要被處死。

白人對於黑人的偏見,容不得阿提克斯有半句的辯駁。

本書寫於1960年,距今已有60年了,但是當今的美國,膚色問題依然存在。雖然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想》仍在耳邊環繞,雖然黑人奧巴馬已然當選上一屆總統,但是白人與黑人之間的隔閡依然沒有消除,白人警察誤殺黑人的案例依然頻頻上演,不知膚色間的鴻溝需要多少湯姆的生命才能填滿。


經典語錄:

1.總認為男子手裡有支槍才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在行動前就知道要失敗,但還是要行動,不管怎樣,要進行到底。

2.作為一名白人,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他是什麼人,無論他多麼富有,無論他出身多麼高貴,只要他欺騙黑人,他就是個敗類。

3.大多數人公認的準則是應當遵守的,但如果這樣做違背了一個人的良心,就不應當遵守。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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