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延期、中止系騙局?靈康藥業否認虛構資產、挪用資金

新京報訊(記者 張秀蘭)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的5000萬資產“消失”,或涉嫌虛假披露一事,3月12日晚間,靈康藥業發佈公告,表示研發中心建設中止系基礎設施及一致性評價等因素影響,並否認存在虛構資產、挪用資金等問題。

中止建設受基礎設施及一致性評價等影響

根據媒體報道,靈康藥業2019年4月發佈的募集資金項目終止公告與2017年、2018年募集資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對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不符合目前的醫藥政策及公司實際情況,始終沒有動工”和“主體工程實施進度晚於預期,相關設備無法購置安裝所致”的描述不一致。報道指出,靈康藥業研發中心建設等項目的投資均延期,而募投資金中5億元被投入理財,企業拿出其中5000萬臨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靈康藥業表示,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靈康藥業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終止原因系項目所在地基礎設施影響、一致性評價政策、更合適的項目實施主體等共同影響。其中,原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12月22日發佈《已上市化學仿製藥(注射劑)一致性評價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後,靈康藥業認為,劑型的二次開發因為審批監管的繼續收緊而需要通過耗時很長、費用較高的臨床試驗來獲得批准,通過委託第三方藥物檢測研發機構(CRO公司)開展相應工作更有效率,遂中止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此外,靈康藥業於2018年參股海南省腫瘤醫院成美國際醫學中心有限公司(下設醫療機構博鰲超級醫院)25%股權,可為公司創新藥臨床實驗的落地提供技術上的支持,靈康藥業在海南同時設有海南永田藥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較原項目實施地具備更強的落地性。靈康藥業表示,公司在募投專項報告和終止公告中披露的原因均系該項目未動工的原因。

否認存在虛構資產、挪用資金的問題

問詢函回覆數據與半年報數據不一致是靈康藥業受到關注的另一個問題。在靈康藥業2019年半年報中,藥品物流中心項目的固定資產結轉金額為7246萬元,而在2019年5月對上交所的問詢函回覆中,形成資產金額為7864.38萬元,半年報中的設備投入金額1967萬元與問詢函回覆的設備投入金額4000萬元不一致。

藥品物流中心項目兩次披露的固定資產之間的差額為618.01萬元。對此,靈康藥業表示,轉入固定資產的金額7246.37萬元為不含稅金額,對應稅額394.33萬元,即含稅金額為7640.70萬元,此外,前者7864.38萬元包括暫估的應付未付工程款223.68萬元,因最終決算金額尚未確定且金額相對項目投資金額較小,故2019年半年度在賬務處理時未做相應暫估處理。2019年半年度藥品物流中心項目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金額為7246.37萬元,其組成為土建工程金額4544.36萬元,設備金額2702.01萬元,該設備金額中有2418.03萬元為建築物附著物,結轉固定資產時列入“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築物”;在建工程餘額1683.04萬元,其中設備餘額為1055.38萬元,與轉入固定資產的設備金額2702.01萬元合計3757.39萬元,該金額與募投項目終止公告中披露的設備投入款4021.25萬元差異263.86萬元,為稅差所致。

靈康藥業同時表示,公司募投項目的延期、終止、結項等具體情況,不存在虛構資產、挪用資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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