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華商報官方微信反映,2019年10月在西安鄰里家園房地產公司租了一間合租房(每月月租750元),2020年2月14日到期,但由於疫情原因無法將東西搬走,於是決定向公司申請按日續租疫情結束後將東西搬走,但該公司卻要求支付兩倍的租金,覺得不合理。
隨後,華商報將這一問題反映給了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回覆稱,目前由於疫情影響,該企業屬於停業狀態。
2020年3月3日碑林區市場監管局長安路市場監管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經核查,該公司處於閉店狀態。長安路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電話聯繫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疫情期間該店一直屬於關門狀態,未進行營業,目前都在家辦公,執法人員與公司負責人及反映人電話溝通協調次舉報。
目前,雙方已達成協議,反映人於3月3日搬離所合租的房屋及所有私人物品,雙方合同就此終止,無異議。
下一步,碑林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的各項投訴處理工作,確保轄區市場經營行為規範健康發展。
華商報記者 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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