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黑龍江飛鶴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於黑龍江飛鶴乳業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

市監食監一函〔2018〕462號

黑龍江飛鶴乳業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等,對你公司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現將你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函告如下:

未按照你公司制定的《抽樣操作作業指導書》規定對鮮奶樣品交接進行記錄。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條款關於對乳製品加工中原料和包裝材料等的採購、生產、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反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請你公司完成整改後向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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