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住房

建國前,官紳富商住磚瓦房,深宅大院高門樓,但為數極少。富裕戶多是獨立的四合院,北屋3間或5間,東西屋為偏房(廂房),南屋低於正房。正房一般是青磚打基,土坯壘牆,起脊。長者住正房,晚輩住偏房。貧者一般只有3間正房,兩明一暗,明、暗間各壘有土坑,老人居明間,兒子、兒媳居暗間。房間為磚基土牆、木架(一般為5檁,少有7檁),麥秸苫頂,木製門窗,院牆為磚基土坯牆,院門多開在東面或南面,取“向陽門第”之意,貧窮戶壘不起院牆、院門,用秫秸、木柴綁制。小清河以北和利津西北部習慣蓋平房。磚基、土牆,梁檁粗壯,用秫秸或蘆葦紮成長條(曰屯子),鋪在葦箔之上,厚約30釐米,上面放硬麥穰泥,用腳踩實,名曰“上大泥”,然後用稀麥穰泥抹平,以後每年抹一兩次。屋頂可乘涼、曬糧食、放柴草。初到境內的墾荒戶,住房都很簡陋。魯西南戶有一首順口溜:“三根木棒一架樑,蘆葦作頂泥巴牆。墾荒打魚養兒女,順河找地任我闖。”他們不管海溝河汊,只要水豐土肥,三五戶作伴就可安家立業。一旦遇有不可抗拒的旱澇災害,駕起小車,另尋安家之處。有的墾戶春種時,一家老小在田邊擇高地挖半上半下的地屋子,或用幾根木棒扎一間“馬架子窩棚”暫避風雨,秋收完畢舉家歸裡。後來,墾戶逐漸定居下來,益都、壽光、臨朐的墾戶多沿襲原籍的房屋模式,擇近田高臺築屋。牆用紅泥摻草打成(俗稱打牆)。牆矮脊高,梁細檁粗,屋頂用麥穰或蘆葦屯就,無偏房,無院牆。

建國後,住房不斷翻新。境內農村房屋多為3~4間,磚、石基礎,房屋四角、門窗周圍多用磚鑲砌,屋簷用瓦,玻璃門窗漸多。70年代,磚瓦石灰結構的房屋逐漸增多。80年代以來,隨著群眾收入的不斷增長,人們的住房大多翻蓋了一遍,各村實行住房統一規劃,村莊建設整齊劃一,房屋式樣大多相似。一般設正房5間、偏房2間;以磚瓦結構居多,有的以石為牆基,有的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有的興建了“鎖皮廳”,有的蓋了二層樓。房屋門窗普遍加大,外鑲玻璃,內嵌紗網,裝有鐵欞。室內地面以磚或水泥鋪地;接地牆角抹一圈水泥或飾以人造大理石,牆壁抹白灰,進入90年代,多有刮瓷牆面出現;有的屋頂設吊頂。偏房有的為平頂房,水泥抹頂,用作攤曬糧食或堆放物品。無偏房或院門開向東、西方向者,多在院門內側建有影壁,或飾以“福”字,或貼有山水、花鳥圖案的瓷磚;南向開門者,院門多在偏房一側,偏房的南山牆兼具影壁的裝飾作用。院門漸趨寬大,多為木門或鐵門,分為兩扇;傳統的起脊門樓仍居多數,但新式的平頂門日漸增多,門柱上多貼有瓷磚,飾以花鳥圖案,門楣上有“幸福之家”、“安居樂業”、“前程似錦”等字樣。

城鎮居民的住房,建國前後以土木結構的平房為主 (解放前,少數富裕大戶住磚木結構的瓦房) 。60年代,勝利油田勘探開發,工人住的是地窩子、乾打壘,後改為土坯房。70年代後,城鎮磚木結構瓦房增多。進入80年代,縣城多建混合結構的平瓦房和少量二層樓房,建築面積有50、60、70平方米等。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縣城平房漸少, 樓房漸多;有的鄉鎮亦開始集中建設樓房;市區居民住宅面積逐步加大,50型住房減少, 70型以上住房增多,室內裝修更為考究,環境優美、功能齊全、管理規範的住宅小區發展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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