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怎麼了……

暗殺,懸賞,怎麼感覺回到了舊社會呢?人類究竟是在進步還是在退化?

所謂的法治社會,然而暗殺可以名正言順的通告天下,“沒錯,就是我下令乾的,乾的非常漂亮。”

另一邊呢?喊著要報復,最可怕的是竟然還弄出個懸賞令。

我想請問大家。是不是往後兩戶人家發生了爭執,一方半夜暗殺了另一方的兒子,氣憤之下,受害方發個懸賞令,殺光他們全家也是理所當然的呢。沒錯,我們在法治社會,並不是野蠻文明。

這時候,大家都想到了一個問題,個人,甚至集體,都有法制制約。那麼國家與國家呢?有聯合國嗎?當我看到這條懸賞新聞的時候,我起碼可以認為聯合國毫無作為。

是時候規範國際法,建立起個人及集體之上的相關於國與國的健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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