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
為什麼環保天天查,霧霾卻又來了?
聽說排放標準又嚴格了,為啥我們沒有感到環境明顯改善?
我們已經舉報了某某某廠排放毒氣,為什麼說檢測沒問題,讓我們別瞎鬧?
從事環保或關心環保的朋友常有上述疑問,親戚朋友問我“你們幹環保的一天天的到底幹些啥?”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實現碧水、藍天、淨土有多難?
不好意思,各大院所的環保科學們還在努力探索,我當然更不可能知道!
但近幾年因工作原因,一直和不少排汙單位有較深入接觸,在此談談個人的一個較為痛心的感悟——達標排放將環境治理帶入一個誤區!
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從20世紀初先後經歷了一系列嚴重的汙染事件,為此陸續制定了相應的汙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我國環境管理雖然起步晚,但有效的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實現了快速發展和完善。
在“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間,加大了制定行業型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工作力度,對鋼鐵、煤炭、火力發電、農藥、有色金屬、建材、製藥、石化、化工、石油天然氣、機械、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任務,增加行業型排放標準覆蓋面,因此近幾年新制定或修編的排放標準更是不勝枚舉!
標準越來越全、越來越嚴,例如我國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汙染物的排放標準基本接近甚至嚴於歐美的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均遠遠低於國家排放標準,部分地區和城市實行的超低排放則更加嚴格。
排汙企業為應對不斷提升的排放標準,對末端的治理設施進行了一輪又一輪的升級改造,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以達到排放要求。企業很努力、環保管理人員很辛苦,但效果就是不明顯,為什麼?
1、企業是否真的達標排放?
幾乎以監測結果作為環保唯一的考核指標,一份檢測報告能決定企業是否能繼續生產,它承擔不起,以至於畸形發展。
2018年先後在山西、河北等地出現嚴重的環境在線監測數據造假事件,社會影響惡劣,也揭示環境監測領域多年的頑疾,對在線檢測監測數據進行篡改、設置監測上限等,讓在線監測形同虛設。實驗室檢測數據造假更是一個黑洞,實驗室檢測分現場採樣和實驗室分析兩個部分。在哪裡採樣?採樣方式是否準確?是否準確分析?全靠個人素養和自律。曾經見過一份檢測報告,沒有在其實驗室CMA檢測能力範圍內的汙染物,實驗室也照樣出了檢測報告,蓋了一個CMA大紅章。此外也聽說如果檢測結果不合格業主就不付款的情況。
CMA的作用和意義在利益面前還剩多少?
排放標準一提再提,實驗室和檢測儀器供應商在過去的幾年應該貢獻了不少力量!
2、企業的真實排放是多少?
我們的考核或關注的重點太過集中於末端有組織排放的達標排放,而忽略其他形式的排放。
(1)企業到底有多少排放口?
由於部分環保管理人員缺乏生產工藝和生產管理的瞭解,對排放特徵不清楚,曾經遇到過一個企業因反應釜工藝條件限制,需定期排放廢氣,在5樓樓頂安裝了3根排放口管直排大氣,每天排放一到兩次,每次半小時,據說企業也正常生產了好幾年,這些排放口沒有納入監管中,其產生的廢氣量每年多達數十噸。而被監測的排氣筒年排放量僅僅一兩噸。
小排放口貢獻大排放量的典型(圖片來源於網絡)
(2)無組織排放量有多少?
無組織排放的更加複雜,具有不定時、量化難的特點。某私營製藥廠年使用丙酮多達300噸,廢氣採用活性炭處理,裝填量不足200kg,無近兩年更換記錄,每年檢測報告均合格,但現場廢氣基本處理未收集狀態,大部分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該廠產值不足千萬,員工50人,但其排放量卻遠遠大於周邊的大企業。
很多大企業真的很無辜,管理良好,排放量小,卻被作為環保升級改造的重點對象,反而部分生產條件差,間斷生產(偷偷生產)的小企業成為監控盲區。
小企業貢獻大排放量的典型(圖片來源於網絡)
3、治理的重點在哪??
某火電廠三臺發電機組先後經過兩輪升級改造,總計投入了高達7000多萬的脫硫脫銷除塵設施總算實現了粉塵5mg/m³,二氧化硫35 mg/m³,氮氧化物50mg/m³的超低排放目標,成為火電升級改造環保示範工程。然而在堆煤場,卸煤區,一輛剛好路過柴油車揚起遮天蔽日的灰塵(用詞有點誇張),這裡的粉塵貢獻有多大?是否該優先治理這些易治理且減排效果明顯的汙染源呢?
4、源頭和過程控制實施難?
我們一直在強調源頭控制和過程控制,然而具體落實到排汙單位時,困難重重。例如針對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洩漏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本身是一項很好的過程控制技術,在歐美成功實施了近30年,但我國經過不到3年後,最終淪為編寫檢測報告,甚至是杜撰檢測報告的工作。見過一份LDAR檢測報告,一臺儀器一天工作8小時檢測四五千點,真想讓他現場演示一下,看看什麼操作水平這麼牛。以至於環保管理部門也不相信什麼過程控制,還是讓排汙企業上幾套大型環保設施,心裡踏實。
4、清潔生產效果是報告?
我國在1992年8月制定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提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技術起點要高、儘量採用能耗小、汙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但限於當時的技術水平和資金條件,加之不合理的產業結構的制約,使得這一政策沒有完全發揮作用。2004年8月審議通過了《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2005年12月出臺《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2008年7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法規制度越來越完善,但是很遺憾,最後的清潔生產工作,又淪為了一份報告編制工作,部分企業依舊我行我素,未起到清潔生產引導效果。
總結:
30%靠治理、70%靠管理
我國環保從政策到環保治理技術的研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財力,排放標準、環評、清潔生產、可行技術、排汙許可等,都已趨於完善,但在具體落實過程中,流於形式現象普遍。因此,現行標準和法規落實情況是地方管理人員的工作重點,否則再嚴格的標準也只是一本文件。
現在可以說已經進入到環境治理的深水區,如何有效的摸清企業或區域的汙染排放底數進行有效的管理和針對性治理是當下重點,而非只重視有組織排放口達標排放。曾聽一位專家說道“環境治理70%靠管理,30%靠治理”環境綜合管理能力提高,很多將問題迎刃而解。歐洲、美國、日本等企業的管理方法和體系值得借鑑。
經過多年的環境問題累積,現在企業面臨的也是水、氣、聲、固等複合問題,不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需要從單純的汙染治理向環境管理轉變,為企業或政府提供一體化環境管理服務必將成為未來環保企業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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