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政協原副主席吳國林犯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案開庭


內蒙古通遼政協原副主席吳國林犯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案開庭

環京津網

發佈時間:19-12-1720:21廊坊廣播電視臺

2019年12月17日,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通遼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吳國林犯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國林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擔任科左後旗旗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騙取公共財產;利用擔任科左後旗代旗長、旗長、旗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利用擔任科左後旗旗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違反規定將財政資金出借給私人企業,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吳國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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