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初讀《簡愛》時,尚是一個花季少女,情竇初開,對這本書印象最深的便是簡愛對羅切斯特說的話:

”我貧窮、卑微、不美麗,但當我們的靈魂穿越墳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時,我們是平等的!“

毫不誇張地說,這句話支撐起了許多人的整個青春

再讀《簡愛》時,已是三十而立,愛過、笑過、哭過也鬧過,讀完後禁不住開始思考:

愛是什麼?愛一個人是怎樣的?

”我可以享受向我擔保的巨大幸福,而不必擔心別人也像我剛才一樣蒙受劇痛嗎?“

瓊瑤劇一度非常受歡迎,當下卻狂被吐槽三觀盡毀,劇中男女愛情大過天,常常“情難自已”插足別人感情或婚姻,實力演繹何為白蓮婊,簡直毫無道德底線,怎一個“賤”字了得!

這不僅是對愛情的侮辱,更是對自己作為一個人的輕視與踐踏,完全被荷爾蒙所“綁架”,和動物有什麼區別呢?

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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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關心我自己,愈是孤單,愈是沒有朋友,愈是無助,那我就愈是自尊。“-簡

愛一個人的前提是愛自己,關心自己。

在《簡愛》中,當簡發現羅切斯特有老婆時,儘管羅切斯特是被騙婚的,儘管這個女人是個瘋子,她依然決然地壓抑住內心的不捨與痛苦,選擇離去。

因為,如果“幸福”是以別人的痛苦為代價換來的,那會讓她無地自容,會讓她的靈魂變得醜陋與不安。

愛是什麼,筆者說不清,但筆者知道,愛一定不是“自毀”。

所以,當情感與理智撕扯,簡雖然深愛著羅切斯特,但她依然選擇保持自尊,堅守自己的原則與底線。

這是簡的愛,有尊嚴的愛。

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我們都愛自己勝過愛愛情“

簡在離開羅切斯特後,窮途末路時被聖·約翰三兄妹所救。

戲劇地是,聖·約翰兄妹三人竟是她的表兄妹,這讓一度以為自己在這世上是孤身一人的簡特別歡喜。

聖·約翰是個非常虔誠的牧師,他計劃著去落後的印度傳教。他認為簡堅韌、勇敢,非常適合做他的妻子,準確地說,是一個牧師的妻子,可以與他一起前往印度。

於是,他要求簡不斷地學習相關的知識。簡很珍惜這段親緣,在相處中,儘可能地達到聖·約翰的要求。

但簡最終拒絕了聖·約翰的要求,可以一起前往印度,但是以同伴的名義,而不是妻子,因為她知道聖·約翰並不愛她,而她也不愛他。

實際上,聖·約翰對他的一個資助人的女兒生有愛戀,那個女孩也對他頗為欣賞,按理說這似乎是兩情相悅,再美好不過了。但遺憾地市,聖·約翰已決定將自己全部奉獻給上帝,那是他生命價值所在。而在上帝面前,愛情似乎微不足道。

他(聖·約翰)似乎不是用嘴巴,而是用哀傷而堅定的目光在說:“我愛你,我知道你也喜歡我。我不是因為毫無成功的希望而保持緘默。要是我獻出這顆心來,我相信你會接受它,但是這顆心已經擺到了神聖的祭壇上了,周圍燃起了火,很快會成為耗盡的供品。”

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致青春劇照(via網絡,侵刪)

在電影《致青春》中,鄭微意外得知陳孝正要出國留學,哭著對他說:“為什麼你連問都沒問過我,也許我願意和你一起吃苦呢!”陳孝正卻聲嘶力竭地吼道:“可是我不願意!”對他來說,沒有什麼比個人的成功更重要。

無論是聖·約翰,還是陳孝正,愛情對於他們來講,重要,卻重不過自己。

就像影片中鄭微說的那樣,“我們都愛自己勝過愛愛情。”

”愛一個人應該像愛祖國、山川、河流“

瑞典哲學家斯韋登伯格說:

”愛情存在於奉獻的慾望之中,並把情人的快樂視作自己的快樂。”

美國文學評論家愛德門·威爾遜說:

“愛如果為利己而愛,這個愛就不是真愛,而是一種欲。”

又有人說:

“愛是純潔的,愛的內容裡,不能有一點渣滓;愛是至善至誠的,愛的範圍裡,不能有絲毫私慾。”

從《簡·愛》到《致青春》:真正地愛一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

而趙薇和李檣也在電影《致青春》中給出了他們的答案:

“愛一個人應該像愛祖國、山川、河流!”

像愛祖國一樣無私,像愛山川、河流一樣純粹,一切都自然而然,不求回報。

當然這是一種解讀,也只是一種解讀。

你認為應該如何去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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