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清丰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3月11日,清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各成员单位的协作,增强反腐败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全县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反腐败工作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推动全县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听从统一指挥,主动担当、携手并肩,协同作战、稳扎稳打,确保圆满完成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严防死守,确保追逃追赃工作万无一失。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哪个部门管理的人员外逃,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谁监控的环节出现纰漏,就追究谁的责任。落实日常监督、防逃预警、外逃事件报告制度,建立防逃应急预案。严格请示报告程序、保密纪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追逃办报告。

会议要求,强化协调联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紧盯举报线索、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不放,定期研判分析,深入挖掘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规范案件线索收集移交流程,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建立“扫黑”“拍蝇”“打伞”联合办案机制,逐步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沟通顺畅的工作格局。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岳洪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郭晓哲,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成员、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郭晓哲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还印发了有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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