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半年你的公積金可以緩繳,但要這樣操作

2月底,長沙公積金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就疫情期間提供階段性政策支持、加強公積金服務保障工作有關事項做出通知。

通知公佈之後,諸多市民就具體操作詢問。今日,長沙公積金彙總並回應熱點問題。

熱點問題回應

熱點問題 1

疫情期間企業是否可以申請緩繳公積金?

答:根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階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通知》有關規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貸款和提取權益不受影響。企業可以直接向繳存管理部或鐵路分中心提交緩繳報告或通過網上服務大廳(單位版)申請緩繳。

熱點問題 2

企業可申請因疫情原因緩繳的時限和次數?

答:企業可申請因疫情原因緩繳的時間是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企業只可以申請緩繳1次。

熱點問題 3

企業如何通過網上業務大廳(單位版)申請緩繳?

答:3月1日起,單位公積金專管員可登錄我中心網上業務大廳(單位版),選擇“疫情原因緩繳申請”入口進入緩繳申請頁面,按照提示內容填寫相關信息,即可提交緩繳申請,無需上傳其他資料。

熱點問題 4

企業如何通過辦事網點申請緩繳?

答:沒有開通我中心網上業務大廳(單位版)的企業可直接向繳存管理部或鐵路分中心提交緩繳報告。報告內容需包含緩繳原因、緩繳期間、緩繳人數、緩繳金額、承諾補繳的時間等,提交至管理部的緩繳報告需加蓋單位公章。

熱點問題 5

因疫情時期特殊原因,無法按時正常還款,能否延期還款?

答: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的人員,因疫情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還款的,可延遲還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能正常還款的可不作逾期處理、免收罰息(已扣除的罰息,我中心會統一進行處理,適時予以退還)。借款人應特別注意,貸款逾期行為不作逾期處理,只是對逾期行為不作處罰,並非免除貸款本息的還款責任,借款人應當儘量按合同約定每月按時還款。

熱點問題 6

2020年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的倍數調整為13倍後,最高可貸款額是否也發生變化?

答:長沙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款額度未發生變化,依然為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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