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萬全款買房,到底要不要加兒媳名字?《安家》熱播引觀眾深思

在最近熱播的電視劇《安家》中,嚴老夫婦起早貪黑在上海賣包子,終於攢夠錢為兒子買套房,在簽約時竟被提出房產證上加兒媳名字而始終落不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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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想加上媳婦兒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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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的現實寫照“房產證上該不該加兒媳婦名字”,一時間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熱議。結合《安家》裡的劇情,房產證上的名字到底有多重要,遇到糾紛該怎麼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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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上加名定產權?

這些情況有例外

《安家》中兒媳婦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卻不知道很多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並不能完全決定房屋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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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買房的人來說,房產證是證明購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的證件,它能起到交易房產的法律作用。不過房產證上的名字不能完全決定房屋的歸屬,有三種特殊情況是夫妻登記時需要了解的:

1、是婚前男方全款買房且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房產仍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2、是婚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按出資比例按份持有

3、是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

購買,登記在男方名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因此,房產證上加名並不完全等於擁有房產歸屬權,那麼房產證所屬權到底怎麼分配呢?答案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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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第一個看是否結婚,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第二個看出資人是誰;第三個看分期還是全款。

房產證上不加名?

婚前婚後流程各不同

婚前購房不加名屬於買房者的個人財產,婚後購房不加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並且婚前婚後加名字的流程也大不相同。

在大部分情況下,房產證上不加名意味著你無法擁有房產權,離婚後也無法獲得房產分割。不過有人因對方還貸而不想加名,在《安家》裡徐姑姑建議嚴老夫婦貸款買房時,身後的兒媳婦立刻變臉,就是因為按揭購房後就得夫妻兩人共同還款。

除此以外,現實中還有其他不願在房產證上加對方名的情況,例如根據現在不同房產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第一套房擁有較高的優惠政策,還款利率較低,如果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在房產證上,雙方再次購買房子時利率將變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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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提醒大家,夫妻在婚前婚後的加名流程不一樣:婚前想在房產證上加名,準夫妻按贈予或買賣的方式申請辦理。

“贈予”需要雙方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書才能去交易中心辦理;

“買賣”需要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並攜帶不動產完稅證進行申請。

如果是婚後加名,屬於變更登記。有房無貸的夫妻只需共同前往相關的房屋登記部門,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申請材料即可辦理;有貸款房產證需要先去借貸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後,剩餘流程與前者差不多相同。

父母出資夫妻還貸有問題?

房產糾紛牽人心

大家最常見的情況莫過於父母出首付,夫妻還貸,父母辛勞一生換房產,夫妻還貸卻引紛爭,其實現實還有各種房產糾紛。

舉個例子:2016年朱某和陳某結婚,在婚前,朱某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約定登記在朱某名下,餘款由夫妻共同償還。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法律兩人離婚後房屋由朱某所得,並按照陳某婚後的出資比例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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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還有一方還貸一方裝修產生的糾紛。

舉個例子:

小馬和小陳與2010年結婚,婚前小馬就以個人積蓄出資全款購房,因房屋屬於期房兩人直到三年後才交房入住,小陳用自己婚後積蓄對房屋進行了裝修。

所以依據《婚姻法》,該房屋仍屬於小馬的個人財產,而裝修費用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小馬補償其費用中屬於小陳的部分。

夫妻離婚關於經濟適用房的糾紛也不少。

舉個例子:北京籍的周先生與外地籍的黃女士結婚,婚後周先生以個人名義簽訂經濟適用房的購房合同並辦理按揭貸款,以兩人的財產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和月供。兩人離婚後,因為此房只能由北京籍的居民享有,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周先生,參照同區域的商品房屋價值給予黃女士補償。


買房是件大事,結婚更是一件大事

當兩件大事撞到一起去了

一定要多多考慮,才能做到安心“安家”

如果發生房產糾紛時,

最好理性解決,

法律才是我們權益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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