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登記子女的名字,原來有這4大好處!你都知道嗎?

面對越來越高的房價,家長們都毫不猶豫地選擇“娃娃房”。但是房子買了,到底要不要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卻是個大問題。殊不知直接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這麼多好處!

房產證登記子女的名字,原來有這4大好處!你都知道嗎?

1.節約由父母贈送、繼承和售賣給子女的大筆費用,還避免將會增加的遺產稅。

房產贈送和繼承給子女雖然可以免去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還需支付相應的評估費、公證費、工本費各種稅。包括售賣給子女也是需要契稅、評估費和登記費的。

不管怎麼算都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如果購房時父母直接將房子產權置於子女名下,就避免了這筆費用!

2.避免子女因父母破產而產生的住房困難。

《未成年保護法》第五條“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規定,就算是父母也不能損害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利,如果父母非因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原因,不得有出租、出借、抵押、處置等損害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行為。

只要不屬於破產前一年故意轉移財產,子女便依法享有名下房產,不會因為父母事業不順而受牽連。

房產證登記子女的名字,原來有這4大好處!你都知道嗎?

3.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要離婚,提前保障子女權益。

離婚的夫妻屬於非物權,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子女名下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出資,也不可以被分割。

避免離婚時,為了房子分割問題爭執,畢竟孩子是親生的,房子留給孩子是相對公平的。

4.房子作為子女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

提前為孩子購置房產,一方面為孩子將來結婚做準備,另一方面根據目前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屬於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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