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科技成果完成人可獲7成以上成果轉化收益

3月12日,《瀋陽市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發佈。


瀋陽:科技成果完成人可獲7成以上成果轉化收益


《方案》提出,支持東北大學人工智能研究院、遼寧大學量子信息前沿技術創新研究院等10個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每年支持100個重大成果轉化項目、50項重大協同創新活動。重點支持開展硬科技、黑科技項目研發,積極推進產業化。建立瀋陽產業創新、生態環境保護等高端智庫,拉動在沈高校院所深度參與瀋陽經濟社會發展。建設中國醫科大學、瀋陽藥科大學等10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

鼓勵高校院所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將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70%以上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將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現金收益、獎勵和報酬計入當年績效工資,不受單位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量基數。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職稱評聘政策,大力支持教師、科研人員面向瀋陽企業承擔橫向課題,賦予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橫向科研課題經費使用、收益分配和課題用人自主權。


瀋陽市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方案


  為切實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遼政辦發〔2018〕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和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激發高校院所創新活力,圍繞產業鏈打造創新鏈、部署轉化鏈,以促進高校院所與瀋陽協同創新、全面構建激勵機制、加快完善承接配套、優化提升服務質量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增強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創新效能,為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瀋陽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建設目標。到2022年,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勵機制更加完善,轉化體系更加優化,轉化渠道更加順暢,轉化績效更加顯著,高校院所與瀋陽協同創新更加高效。研究開發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佔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3%,各類技術轉移機構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達到150家,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350億元。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高校院所協同創新機制,提升成果轉化動力。

  1.發揮市校(院所)合作機制效能。以市長、大學校長(科研院所長)聯席會議為依託,建立市校(院所)高效能合作機制。以瀋陽創新需求為導向,根據高校院所特色特點,支持東北大學人工智能研究院、遼寧大學量子信息前沿技術創新研究院等10個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每年支持100個重大成果轉化項目、50項重大協同創新活動。重點支持開展硬科技、黑科技項目研發,積極推進產業化。建立瀋陽產業創新、生態環境保護等高端智庫,拉動在沈高校院所深度參與瀋陽經濟社會發展。(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教科工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與轉化中心)

  2.建立高校院所與區、縣(市)合作機制。各區、縣(市)根據各自產業佈局和發展規劃,以開發區(專業化產業園區)為基地,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支持各區、縣(市)與高校院所共同建立激勵機制,共同投入物理空間,組建基金和運營團隊,建設中國醫科大學、瀋陽藥科大學等10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鼓勵高校院所選派科技人員在各地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兼職工作,促進雙方資源、信息相互對接。(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與轉化中心)

  3.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建設協同創新中心。支持高校院所開放流程工業綜合自動化、機器人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臺,與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對接,支持20個高校院所與企業共建的協同創新中心或聯合實驗室建設。支持高校院所以產業鏈人才需求為導向,在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技術等領域加快學科專業建設,培育研究人才和技術人才。(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與轉化中心)

  (二)推進高校院所完善創新制度,提升成果轉化活力。

  4.建設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鼓勵高校院所建立集科技成果統計彙總、分析評估、轉化服務等職能於一體的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優化成果轉化工作流程。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高價值專利庫和專利池,開展高價值專利收集、評估、維護、推介、對接工作。(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教科工委)、市場監管局)

  5.建設高校院所中試熟化平臺。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智能汽車、機器人、人工智能、智能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數字醫療等領域,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或投資機構聯合建立工業互聯網與智能製造研究院、高速高精度軸承測試平臺等標誌性中試熟化平臺建設,實現在平臺開展技術開發、產品驗證、商業價值評估和市場應用研究,使其成為多主體多元素的合作交流平臺。(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教科工委)、大數據局、創新與轉化中心)

  6.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三權”改革。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等相關改革措施,分批次推廣國務院支持創新改革經驗。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產權激勵,允許開展職務發明所有權改革探索,鼓勵高校院所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將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70%以上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教科工委)、國資委)

  7.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將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現金收益、獎勵和報酬計入當年績效工資,不受單位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量基數。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職稱評聘政策,大力支持教師、科研人員面向瀋陽企業承擔橫向課題,賦予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橫向科研課題經費使用、收益分配和課題用人自主權。支持高校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容錯機制。(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教科工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金融發展局、稅務局)

  (三)夯實高校院所成果轉化基礎,提升成果承接能力。

  8.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瞪羚”企業培育體系。以企業為主體,持續推進“卡脖子”技術攻關和“雙百工程”。加大對企業研發投入補助力度,鼓勵企業自建、合建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引智基地、創新創業基地、應用示範基地等,增強企業承接科技成果能力。每年推出100家優秀科技創新企業和100名優秀科技企業家,壯大瀋陽科技型企業集群。(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協)

  9.加大創新產品應用。開展創新產品認定工作,建立全市重大創新產品目錄,實行市場化發佈機制。支持重大創新產品依規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對政府採購部門採購重大創新產品,要合理設置首創性、先進性等評審因素,擴大重大創新產品推廣使用範圍。堅持市場化導向,加強對本地創新產品應用的對接和推介,將首臺套、首批次政策擴展到創新產品目錄項目。圍繞重點產業建鏈、延鏈、補鏈、強鏈,加快技術轉移轉化,培育孵化鏈上企業和鏈上產品。(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10.加強產學研合作。由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計劃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項目。圍繞培育壯大產業鏈,建立創新能力與技術需求精準對接的常態化機制,形成創新人才、資源、資本與企業需求的柔性組織,使企業和投資方早期介入科技成果轉化過程。支持機器人未來城、生物醫藥產業園等重點產業園區與高校院所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檢驗檢測服務平臺,打造園區創新生態。聯合高校院所組建壓縮機、智能網聯汽車等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進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實體化運作。(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創新與轉化心中)

  (四)完善高校院所轉化配套體系,順暢成果轉化機制。

  11.強化科技金融支撐。加快推進“瀋陽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瀋陽企業徵信平臺”建設;持續推進“盛京基金小鎮”“瀋陽金融科技小鎮”建設,促進瀋陽金融科技要素集聚和融合發展。設立瀋陽科技創新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和天使投資基金。推進盛京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和瀋陽市科技擔保有限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成立瀋陽市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充分整合金控集團基金投資、創業(風險)投資、擔保、供應鏈金融等業務,形成科技金融專項板塊。積極拓展科技保險業務,創新科技保險產品。(牽頭單位:市金融發展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金控集團)

  12.發揮新型研發機構作用。組建瀋陽市產業技術研究院,對接材料科學國家研究中心、機器人與智能製造創新研究院等重大創新平臺,放大遼寧實驗室溢出效應,打造產業發展新高地。支持市場主體聯合高校院所、企業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協同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在增材製造、通用航空、生物技術等15個產業細分領域提升科技成果熟化、轉化能力,實現源頭創新—技術熟化—成果轉化—產品產業化進程。(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教科工委),渾南區政府)

  13.釋放人才創新活力。支持院士團隊等高端人才自帶科技成果創新創業。引進清華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及中科院系統單位人才來沈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在中關村、張江、東湖等國家重大創新基地佈局研發中心,引入重大科技成果。每年在高校院所選派300名科技特派員(科技管家),深入企業和園區開展科技諮詢、需求徵集、技術診斷、成果對接、協同創新、示範應用等工作。鼓勵高校院所和企業之間的科技人員雙向流動,通過離崗創業、在崗創業或到企業兼職從事成果轉化,並按規定取得報酬。(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14.支持雙創載體建設。重點支持東北大學等20家高校院所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利用自有物業、閒置樓宇、大學科技園和教育劃撥用地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孵化器和加速器等雙創載體,對其中的技術服務、中試平臺、儀器設備投入予以補助。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對高校院所舉辦的“雙創”活動予以補助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強化高校院所轉化服務體系,提升成果轉化效能。

  1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運營中國(瀋陽)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開展集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審查確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調解、司法銜接相聯動的產業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加快建設瀋陽知識產權仲裁院,為知識產權民商事糾紛提供專業化的裁決調解途徑。(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6.推進科技資源共享。建立科技報告制度,開放科技數據信息。推進瀋陽科技條件平臺建設,實現與北京科技條件平臺的對接,將科技條件平臺建設成為資源供給、協同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等綜合性科技服務平臺。依託高校院所和重點企業優勢,圍繞我市產業創新方向以及技術領域建設科技創新能力數據庫。實施科技創新券政策,對使用條件平臺資源的單位進行補助。(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大數據局、創新與轉化中心)

  17.支持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強化東北科技大市場科技成果發佈、創新需求對接、科技成果評價、技術成果交易、科技經紀人服務等市場服務機制。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運營科技條件平臺資源,構建中介服務網絡,開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對接及跟蹤服務。加強對技術轉移機構發展的評價,每年擇優支持20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建立技術經紀人培養體系,全市累計技術經紀人達到700人以上,推出一批金牌技術經紀人。(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渾南區政府,市創新與轉化中心)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研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重大制度建設與政策措施,協調建立各部門協同推進機制,解決科技成果轉化的資源配置、條件保證和要素供給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地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服務職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高校院所要全面落實科技成果“三權”改革等政策措施,總結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協同組織,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統計、科協、創新與轉化中心等部門要深度參與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問題常態彙集、隨時協處,局部試點、創新改革的工作機制。建立公開透明的交辦、轉辦和督辦機制,著力解決不落實、慢落實、難落實等問題。(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推進政策創新。聚焦“卡脖子”技術攻關,建立國家、省、市協同模式,最大限度調動資源,提高產出效率。圍繞“政、產、學、研、金、介、用”關鍵環節,進一步創新激勵高校院所成果產出、中試、孵化、轉化以及人才流動、專業服務機構、科技金融等支持政策,推動形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鏈條各環節銜接順暢、融合協同、共建共享的生態環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教科工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金融發展局)

  (四)營造良好環境。積極打造市場導向、利益驅動、賦權放權、寬容失敗、盡職免責的成果轉化制度環境,加大成果轉化典型經驗、創新模式、優秀團體、先進人物的宣傳,營造科技成果樂於轉化、敢於轉化、善於轉化、便於轉化的社會氛圍,不斷為老工業基地振興提供科技創新支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教育局(教科工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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