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拒賠你的三大理由!用真實案例讓你瞭解:打官司也沒用

在保險行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理賠過的人,一定相信保險,而沒有理賠過的人,到處再說保險的不好。其實,很多人不相信的保險的情況,大多是在理賠環節出了問題,因為保險公司拒賠了!但其實,保險公司並不是找各種理由去拒賠的,畢竟保險合同在那(具有法律效益的),但往往是因為我們保險知識匱乏,在購買保險時不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瞭解自己多購買的保險產品的全貌,不知道哪些情況下可以賠付?哪些情況不能賠付。當發生了風險後,就找保險公司去理賠,卻從沒想過自己的情況是否在保障範圍之內。

今天,小新就給大家說一下,保險拒賠的原因最為普遍的,且這三個原因拒賠後,打官司也沒用,保險公司有權利拒賠的!

第一大原因:帶病投保

小新之前講過一個案例:

2013年初,王某因患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住進醫院,王某記得自己在2009年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2份保險嗎,一份是8萬的終身壽險,一份是8萬的重疾險。於是,便向保險公司申請8萬的重疾保險金。得到的結果便是拒賠!之後,王某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這其中卻內含玄機!保險公司認為:王某帶病投保,具有騙保行為。

保險公司發現:2005年,某醫院記載王某診斷為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腎小球腎炎;2007年某醫院記載王某診斷為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腎炎,進行血液透析;2007年某醫院記載王某診斷為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腎炎,腎性高血壓,脂肪肝;2012年某醫院記載王某診斷為慢性腎臟疾病5期,慢性腎炎,慢性高血壓,腎性貧血等等一系列的病史。

但是,王某在投保時,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這些情況,於是,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拒賠理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該如實告知。

本案中,王某在2009年投保時簽名確認的患病記錄回答不屬實,且王某在投保前就已經明確患有尿毒症,又因尿毒症索賠,有違保險事故的不可預料性。

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勝訴,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且不賠付這8萬元的理賠金。

帶病投保,在人壽險的理賠中肯定是拒賠,這點毋庸置疑。保險是保險公司提供給大家的保障,但它也不是慈善機構。

同時我國保險法對於帶病投保這一情況也做了明文規定,對於帶病投保的情況,保險公司有權拒保,同時在人壽險中,對於投保前已有的症狀或疾病,是不在保障範圍之內的。

面對這種情況,就要求我們在購買保險時要如實告知,不然會給理賠帶來很多麻煩,甚至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保險公司也並未對所有的既往疾病都不承保,而是要求我們如實告知,之後,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標體或加費或免責或除外或拒保的方式承保。

第二大原因:等待期出險

馬大姐在2016年12月30日購買了一份這份醫療險,12月31日生效,但在2016年12月25日因感冒發燒引起肺部感染,住院2個星期。

保險公司發現:馬大姐醫療險保障日期: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0日,出險時間:2016年12月25日,申請的是住院醫療保障責任。

然而,醫療險是有90天的等待期的,馬大姐並未滿足,所以給予拒賠!

為了防止道德風險,降低帶病投保等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保險公司通常會對人壽險等對健康保障的險種設置等待期。所以,雖然買了保險產品,也生效,但並不意味著保險公司就承擔保障責任,需要過了這段時間,保險公司才風險責任。

面對此種情況,即使打官司,保險公司也拒賠!

保險條款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條款都有嚴格載明,必須按照此進行執行的。

第三大原因:你認為的意外並非意外

就像去年大家談論很多的高以翔猝死事件,很多人便會以為意外猝死,那麼就是意外了,其實不然。

所有的猝死都是蓄謀已久的。引起猝死的原因很多,但大多是心腦方面的疾病。

比如:心肌炎、肺心病、風心病、高血壓性心臟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發育不良綜合徵、馬方綜合徵、兒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速(CPVT)、還有某些心肌病等。

除此之外,年輕人猝死的原因還包括癲癇、腦出血、支氣管哮喘、肺栓塞、敗血症、糖尿病相關併發症等。

而加班、熬夜、喝酒、吸菸、過度勞累等生活不良習慣會增大這些心腦疾病的發生,更增大了猝死的機率!由於大部分猝死的情況發生在戶外且沒有預兆,再加上普通人不具備醫學常識,因此,猝死搶救成功的機率非常低。

演員高以翔最終確認結果是心源性猝死,而心源性指的是心臟的原因,包括心臟疾病。比如:我們所熟知的急性心梗、過度勞累、情緒壓抑等情況,或者其他疾病引起的心臟事件的發生導致猝死,所以,歸根結底是因為疾病!

在保險行業對意外傷害的定義是: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顯然,猝死等並不符合對意外傷害的定義的,所以意外險是賠的。

其實,除了猝死,還有很多我們日常認為的意外情況,並未是意外,比如:中暑、高原反應、妊娠意外等。

這些意外情況,在條款中都會有明文規定,大家只要在購買前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就好了!

最後:

保險是我們的保障,甚至伴隨一生,重要性不言而喻!大家在購買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你所購買的報下 的情況,不然,到理賠時會出現很多問題!

小新還是那句話,只有這4個保險(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壽險等,)都配齊,且保額足夠,才能夠保障我們的日常風險。
今天就說到這裡,還有幾句話想告訴大家:

關於健康險,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險,大家在購買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

比如:這款產品好不好?適不適合我?這個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買?有什麼限制嗎?等問題。

關於身故保障,尤其是壽險,大家在購買過程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

比如:該給誰買?不該給誰買?買多少?最高限額是多少?什麼產品最適合?等問題。

大家對保險有任何問題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給新一站保險網小新,小新立馬回給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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