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月5日上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监监察组组长康党地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代检察长张兵主持。

会议学习了第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就最高检及省院发布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案件进行了通报,宣读了《永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最后,张兵代检察长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按照高检院提出的“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定位,坚持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有效工作来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干警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党风廉政落到实处,将改进作风进行到底,将反腐倡廉进行到底,不断推进永寿检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形势,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党内活动,抓好党员干警的教育工作,持续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抓牢监督责任,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性。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各级检察长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把关案件质量,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思路和措施,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以党风带动政风、改善作风、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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