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平安专项保险保障服务活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鹿心社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指示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践行复工复产“交通运输先行官”责任,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和社会物资运输保障,加快推动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为做好我区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复工复产风险管控,降低复工复产风险,缓解一线员工返岗复工的顾虑,3月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展“交通保障,平安护航”专项保险保障服务活动,为奋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员工提供3个月的“平安专项保险保障服务”。

据了解,此次“平安专项保险保障服务”不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保险有效期限为3个月(以保单起止日期为准)。单个企业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员工若因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等法定传染病致残、身故,最高可获赔偿10万元/人。

活动涵盖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货物运输、港航运输企业员工。投保方式为不记名,不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以出险时被保险人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保单起期前已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和已满60岁以上的员工不属于保障范围。保险申请以企业为单位,由经办人统一登记和提交企业相关信息即可。提交办理有效期限为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24时止。


广西开展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平安专项保险保障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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