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高雲翔結案陳詞:女方自願上床獻身,被丈夫發現偷情才報警

3月12日,高雲翔和王晶在澳洲涉嫌性侵華裔女子案進入重審第14日,王晶和高雲翔律師做最終的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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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高雲翔獨自一人準時出現在唐寧法院門口,手裡面拿著一本藍色筆記本,身穿西裝戴墨鏡,步履輕鬆,王晶和母親以及事務律師團隊也隨後到達法院,他邊走邊和律師交談,看上去心情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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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方已經完成總結陳詞,王晶的辯護律師康寧會在法庭上發表結案陳詞。

首先,律師表示女當事人作為一個成年人,手機上也有打車軟件,行動能力健全,她當晚並沒有被強迫做任何違揹她意願的事情,且她的丈夫抱怨身體不適,女兒也想她,但是女當事人都選擇了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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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報警之後女當事人拒絕醫生檢查身體,她給出的理由是不確定王晶有沒有進入,但真實情況是王晶身體有生理障礙,不可能有進入行為。

其次,檢察官聲稱女當事人有責任心,但從證詞來看她把所有的過錯都推給他人,這絕對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且醫生並沒有任何關於女當事人脖子上印記的證詞,她脖子上的白色印記成為一大疑點,這說明女當事人說了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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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從警察的筆記中可以看出,她的丈夫很生氣,生氣的原因是因為妻子自願和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女當事人見和王晶高雲翔偷情的事情敗露,便謊稱自己被性侵了,這就可以解釋女當事人腿上淤青來歷,很有可能是丈夫對妻子施暴將其弄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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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女當事人在酒店電梯裡接到了丈夫電話,她沒敢接,大部分做了錯事的人都不想在一個有嫌疑的地方接電話,直到上了出租車女當事人才敢和她丈夫通話,因為她不想讓丈夫知道自己這麼晚還在一家酒店裡面,且和陌生男人在一起。

從女當事人和王晶的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出兩人關係已經很親密,而有證人稱王晶女當事人的親吻是激情熱烈的法式深吻,多位證人可以證明王晶和女當事人親吻的事實,且這位證人既不是中方劇組成員,也不是澳方,她的證詞很中立,和受害者所說的各種不情願的情況,根本不成立。

從監控畫面中可以看出女當事人和王晶聊天神情輕鬆,當她回到包廂內,在有其他空位的情況下又坐回到王晶身邊,這是她自己的選擇,她本可以坐在較近的空位子,或者離開KTV。

從王晶律師的結案陳詞來看,女當事人將自己扮演成一個受害者,且一演到底,王晶高雲翔兩位當時並沒有性侵她,三人是自願發生關係的,只是女當事人在被老公發現偷情後選擇報警。

庭審還在繼續,庭審結果估計要在四周後才能出來。

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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