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寫滿關愛!內蒙古出臺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新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

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8年9月8日)

教師承擔著傳播知識、傳播思想、傳播真理的歷史使命,肩負著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時代重任,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加快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著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現代化內蒙古、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奠定堅實基礎,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興國必先強師,切實把握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髮展規律,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著力培養紮根內蒙古大地、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形成優秀人才爭相從教、教師人人盡展其才、好教師不斷湧現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依法治教、依法執教,確保黨牢牢把握教師隊伍建設的領導權,保證教師隊伍建設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把教師工作置於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支持戰略領域,優先謀劃教師工作,優先保障教師工作投入,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堅持師德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教書育人全過程,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推動教師成為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播者、黨執政的堅定支持者、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以管理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為突破口,把提高教師地位待遇作為真招實招,破解發展瓶頸,增強教師職業吸引力;堅持分類施策、定向發力,採取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著力解決教師隊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努力使教師隊伍結構更加適應教學需要。

(三)工作目標。到2022年,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明顯提升,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基本健全,中小學教師待遇提升保障聯動機制更加完善,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事權人權財權相統一的教師管理體制普遍建立,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基本滿足我區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

到2035年,形成體系完備、結構合理、質量較高的教師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培養造就一批有影響力的骨幹教師、名教師和教育家型教師。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科學高效,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尊師重教蔚然成風,教師成為讓人羨慕的職業。

二、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四)加強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教師黨支部和教師黨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和宣傳引導凝聚師生的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黨員教師的先鋒模範作用。選優配強教師黨支部書記,實施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建立教師黨支部書記定期輪訓制度。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各項制度,健全主題黨日活動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教師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爭做“四有”好教師的示範標杆。健全把骨幹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科研、管理骨幹的“雙培養”機制。重視做好在優秀青年教師、海外留學歸國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

配齊建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隊伍,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形成一支專職為主、專兼結合、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的工作力量。高校專職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和黨務工作人員不低於全校師生人數的1%,每個院(系)至少配備1名專職組織員。把擔任教師、學生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經歷作為選拔任用學校黨政幹部的重要條件,把從事黨務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入兼職教師的工作量,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五)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廣大教師增強價值判斷、選擇、塑造能力,自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學實踐。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蒙古馬精神,引導廣大教師熱愛祖國、奉獻祖國,紮根內蒙古、建設內蒙古。加強形勢政策教育,推進自治區省級領導幹部到高校做形勢政策報告會制度化常態化,推動教師充分了解黨情、國情、社情、民情。創新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中青年教師社會實踐和校外掛職制度。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動引導,工作上創造條件,生活上關心照顧,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氣、入人心。

(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完善教育、宣傳、考核、監督、獎懲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加強師德教育,把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學術規範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貫穿教師培養、培訓和管理全過程,將師德教育課程作為在校師範生、在職教師繼續教育的必修課程。大力選樹師德典型,加強宣傳,弘揚楷模。完善師德考評制度,將師德考評作為教師考核的核心內容,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在教師資格註冊、職稱評聘、評優獎勵、課題申報、導師選聘等工作中,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完善師德懲處制度,對存在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教師,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撤銷教師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或者開除等處分;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加強教師職業行為規範,建立新教師入職宣誓制度,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完善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和失信懲戒機制,著力解決師德失範、學術不端等問題。

三、大力振興教師教育,全面提升教師隊伍專業素質能力

(七)加大師範院校和師範教育支持力度。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建立以師範院校為主體、高水平非師範院校參與的師範教育體系,建設一批師範教育基地,推進地方政府、高等學校、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育人。改革師範生招生制度,通過實行師範專業提前批次錄取或入校後二次選拔方式,選拔有志於從教的優秀學生進入師範專業。實施自治區公費師資培養計劃,採取到崗退費等方式,吸引優秀青年踴躍報考師範院校和師範專業。加強教師教育學科建設,在審核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點工作中,向教師教育類學科專業傾斜。支持教師教育相關高校加強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學科專業授權點建設,鼓勵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範專業。建立完善師範專業認證制度,全面實施師範專業認證。師範院校評估要體現師範教育特色,確保師範院校堅持以師範教育為主業。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師範院校與師範專業發展投入增長機制,適時提高師範專業生均撥款標準,提升師範教育保障水平。

(八)加強教師培訓體系建設。加強教師實踐基地建設,建立一批自治區級教師繼續教育基地,評選認定一批自治區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踐基地,建立週期性評估認定製度。推動應用型高校、職業院校與大中型企業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到2020年各盟市建成1個以上雙師基地。建立健全地方教師發展機構和專業培訓者隊伍,逐步推進旗縣(市、區)教師發展機構建設與改革,到2020年全面實現旗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教研、電教、科研等部門職能和資源整合,促進區域內教科研訓一體化。

(九)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校長隊伍。實施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計劃,增加教育碩士招生計劃,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側重培養本科層次教師,為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側重培養研究生層次教師。優化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強化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普通話、信息技術應用等教學基本功和教學技能訓練,嚴格落實師範生教育實踐不少於半年的規定,把師範生教學實踐考核結果作為發放學位證書的重要參考。加強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加大民族教育雙語教師培養力度,制定蒙古語授課師資培訓規劃。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每名教師每5年接受培訓不少於360學時。實施自治區名師工程,加強鄉村骨幹教師提高培訓研修工作。深入實施教師國培計劃、區培計劃。推進“互聯網+教師培訓”,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逐步推行網上自主選學,推進培訓學分制管理,搭建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的“立交橋”。擴大“西部地區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規模。紮實推進教師海外研修訪學工作。

加強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品德高尚、業務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長隊伍。建立中小學校長後備幹部選拔培養長效機制。深化京蒙教育對口協作,推進我區與北京中小學校長雙向交流掛職工作。加大中小學校長培訓力度,實施名校長、領航校長培養工程,開展鄉村學校骨幹校長提高培訓研修工作,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質學校。健全完善中小學校領導人員任用管理辦法,規範選拔任用工作,激發辦學治校活力。逐步擴大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

(十)建設高素質善保教的幼兒園教師隊伍。加強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建設,加大本科、專科層次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力度,支持師範院校與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一貫制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貫通式培養。優化幼兒園教師培養課程體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學開設兒童發展、保育活動、教育活動類課程,強化實踐性課程,培養學前教育師範生綜合能力。完善幼兒園教師、園長全員培訓制度,提高幼兒園教師科學保教能力。鼓勵師範院校與幼兒園協同建立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十一)建設高素質雙師型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健全高等學校、行業企業聯合培養雙師型教師的機制,落實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每5年到企業實踐不少於6個月的規定。實施職業院校名師、名校長工程,培養一批青年技能名師,打造一批專業骨幹帶頭人、教學名師和教學團隊。鼓勵職業院校面向企業聘請具備技師及以上資格的優秀人才到校擔任專業課或實習指導課教師。

(十二)建設高素質創新型高等院校教師隊伍。著力提高教師專業能力,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搭建校級教師專業發展平臺,開展教學研究和指導,推進教學改革創新。加強院系教研室等學習共同體建設,完善傳幫帶機制,強化教師梯隊建設,完善新教師崗前培訓制度,建立青年教師職業導師制度。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完善高校人才培養引進保障機制,加快培養引進海內外具有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加大本土人才培養力度,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和本土培養的人才一視同仁,切實解決優秀人才流失的問題。強力推動我區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和部區合建高校工作。積極推動我區高校與北京等地高水平大學結對幫扶工作,引進人才充實我區高校領導班子,建設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室、名家工作坊等。組建一批多學科集成的創新團隊,依託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等,吸引國內外人才來我區開展合作研究。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和中外人文交流機制,完善我區出國和來華留學教師管理服務體系,有序推進國內外教師雙向交流。支持孔子學院、孔子課堂教師和援外教師成長髮展。

四、切實理順體制機制,全面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

(十三)全面落實事權人權財權相統一的教師管理體制。嚴格依法依規落實旗縣(市、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教師調配聘用、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培養培訓、考核獎懲及校長培養選拔等的管理職責,實現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教師隊伍的統籌管理,為全面推行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和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提供保障。全面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實現高校自主招聘教師、引進人才、組織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等工作,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十四)優化和規範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適當增加中小學教師總量,建立中小學教師編制“週轉池”,專項用於高考改革等引進或招聘教師。落實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教職工基本編制數,按照相關規定核定附加編制數。創新和優化編制管理,加大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建立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動態調整機制。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根據班額、生源變化及時統籌調配,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部門備案。嚴禁截留、擠佔、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和“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從學校違規借調教師和管理人員。

(十五)優化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資源配置。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穩步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用5年左右時間全面實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實行教師聘期制和校長任期制管理,推進學區(鄉鎮)內走教制度,各盟市可根據實際建立交流教師、走教教師交通、生活補貼制度。建立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定期到農村牧區學校支教服務機制。實施銀齡講學計劃,鼓勵支持樂於奉獻、身體健康的退休優秀教師到農村牧區學校支教講學。逐步擴大自治區公費師資培養計劃和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規模。

(十六)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准入和招聘制度。落實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註冊制度。按照國家部署,逐步將修習教師教育課程、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作為取得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修訂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辦法,建立自治區、盟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與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自主實施相結合的教師招聘工作機制。嚴格教師准入,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師學歷要求,將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至全日制專科、小學教師學歷提升至師範專業全日制專科和非師範專業全日制本科、初中教師學歷提升至全日制本科,有條件的地方將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

(十七)深化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中小學、幼兒園崗位設置及聘用管理辦法,實行城鄉同學段學校相同的崗位結構比例,按照2:4.5:3.5的比例核定中小學、幼兒園高、中、初級崗位總量,根據各學段特點確定具體的崗位比例。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內統籌調配使用。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受聘高級崗位教師承擔規定課時工作量制度,加強聘期考核管理,對於未完成工作量或教學效果較差的,在減少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上低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直至不再按教師崗位聘用,真正實現崗位聘用能上能下。實行定期註冊制度,建立教師退出分流機制,優化教師隊伍結構。

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和辦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現場講課+說課+答辯+量化”等組合評價方式,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突出教育教學能力、教學效果和師德水平。建立完善中小學校長考核評價辦法。

加大鄉村教師職稱評聘力度。對於在鄉村學校教學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25年,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優秀教師,可不受崗位數的限制聘用到相應崗位。各地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時,應為鄉村青年教師單列計劃。

(十八)健全職業院校教師管理制度。落實職業院校教師資格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作為取得專業課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修訂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推動固定崗和流動崗相結合的職業院校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鼓勵和支持職業院校設立流動崗位、特聘崗位,引進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兼職任教。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完善教師招聘辦法,職業院校在編制或人員總量內自主選聘兼職教師。探索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技術能手與職業院校管理者、骨幹教師相互兼職制度。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和職稱評價標準,雙師型教師考核評價要充分體現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

(十九)深化高等學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備案管理制度,推進人員總量備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實現總量備案教師與編內教師享受相同待遇。嚴格高校教師職業准入,將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和教育實習作為認定高校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高校可在空編或人員總量備案數內自主公開招聘或引進人才,招聘方案和結果報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繼續設立人才引進“特設崗”,專項用於“高精尖缺”人才引進。配合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落實外籍教師資格認證、服務管理等制度。

推動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對於條件不具備、尚不能獨立組織評審的高校,可採取聯合評審的方式。建立高校教師職稱評聘監督管理制度,教育行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對職稱評聘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完善高校崗位設置管理辦法,加強聘期考核,適當提高高、中級崗位比例,統籌使用中、初級崗位。健全完善高校教師考核評價辦法,構建同行評價、督導評價、學生評價“三位一體”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突出教育教學業績和師德考核,將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

五、不斷提高地位待遇,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二十)完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各地在核定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在制定調整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時統籌考慮中小學教師,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各地要結合實際提高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特殊崗位津貼按照不低於基本工資30%的比例計發。建立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一線教師、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地區,根據實際建立校長收入分配辦法和考核制度。

(二十一)建立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建立完善鄉村教師生活補貼制度,全面落實蘇木鄉鎮工作補貼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加強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在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方面向鄉村青年教師傾斜,優化鄉村青年教師成長環境,加快鄉村青年教師成長步伐。為鄉村教師配備相應設施,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二)維護民辦學校教師權益。建立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機制,民辦學校應與教師依法簽訂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保障教師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對於拖欠教師工資,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險且久拖不改的學校,依法依規減少財政補貼或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取消辦學資格。依法保障和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稱評聘、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二十三)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適度提高高校績效工資總量,高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分配辦法。建立體現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高校專業技術人員和科研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開發等獲得的報酬、獎勵,以及國家和自治區各類重點人才工程人員按規定享受的生活補貼、科研項目績效獎勵、企業科研項目收入,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基數。高校要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內部激勵機制,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支持高校建立專項獎勵制度,所需經費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二十四)提升教師社會地位。加大教師表彰力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名教師、名校長、中小學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評選。加強典型事蹟宣傳,組織開展先進事蹟宣傳月活動。組織好教師節表彰獎勵和慶祝活動。做好鄉村學校從教2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表彰獎勵活動,並落實相關優待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落實教師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保障教師參與學校決策的民主權利。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關心教師身心健康,落實教師定期體檢制度,完善教師人事爭議處理制度。

六、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二十五)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是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責任主體,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教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根本性民生工程抓緊抓好。要切實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主要負責同志和相關責任人要把準方向、敢於擔當,親力親為、抓實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各級政府要建立教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解決教師隊伍建設重大問題。理順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組織部門在人才隊伍建設、幹部管理任用改革等政策方面給予保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管理和具體指導,機構編制部門要為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編制需求提供保障,財政部門要充分保障教師隊伍建設和發展的經費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人事管理、職稱評聘政策方面給予保障。相關部門要制定切實提高教師待遇的具體措施。

(二十六)強化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列入財政預算,完善支出保障機制,優化經費投入結構,優先支持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緊迫的領域,重點用於按規定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加大師範教育投入力度,落實教師教育振興計劃經費。從地方教育費附加中安排專項經費,並從教育事業費中按中小學教師工資總額的1—2%安排專項經費,用於在職教師提高學歷和提升專業素質能力培訓。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專項經費,用於教師培訓、研修。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調動社會力量投入教師隊伍建設的積極性。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七)強化督導檢查。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列入督查督導考核工作重點內容,並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到位,真正取得實效。對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來源丨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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