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县严把“三关” 规范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工作

山东临沭县严把“三关” 规范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工作

近日,临沭县印发《关于严肃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纪律的意见》,从培训主题、审批程序、培训纪律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划出纪律红线,坚决杜绝出现借外出学习考察、培训会议为由,变相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

严把审批关,规范程序不变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科学确定外出学习考察培训课题,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外出学习考察的主题、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等内容。严格外出审批程序,凡是列入《全县重点专题培训班年度计划》的,要于外出学习考察前10天内,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培训计划以外,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班次,要提前30天提出办班申请,起草办班方案,详细说明培训班名称、目的意义、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经费预算、课程设置等,经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严把外出关,从严管理不放松。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前,召开学风动员会,组织学员签订《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外出学习考察期间,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发放就餐补助、组织学员外出游览,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不得巧立名目重复安排无实质任务的外出活动或变相“搭车”外出,不允许擅自外出活动和游玩,严禁借公务差旅之机“自费旅游”。组织人事部门派员跟班,全程跟踪考察和记录学员外出期间的学习研讨、遵守纪律等现实表现,扭转过去干部把外出考察当成“度假”、放松心情的错误思想。

严把成果关,对标预期不降低。外出学习考察结束后,对标活动的预期工作成效,认真总结提炼,促进成果转化。学员要在1周内,根据所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向组织培训的部门单位报送学习心得体会、转化提升具体措施和打算。组织培训的部门单位要将办班方案、培训通知、学员手册、承诺书、研讨记录、工作人员跟班工作日志、课件资料、结业考试试题及成绩、学员心得体会、培训班总结报告等材料整理汇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培训结束3至6个月内,将学习成果转化情况和学员的学以致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外出学习考察取得应有成效。

(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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