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小心這些誤區

隨著近年來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加!但不少發明人對專利申請仍然存在諸多誤區。下面這些與專利申請有關的6個誤區你都知道嗎?

【誤區1】

自研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

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

當他人盜用其研究成果時,因研發者對成果不具有專利權,得不到法律保護,就無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同時,在我國,專利申請採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誰先申請了,專利就授予誰。

【誤區2】

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有些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後,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後期的繼續研發,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錯誤認識的後果不異於未申請專利。

當他人對該產品有了改進並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此時,原專利權人就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誤區3】

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有些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申請小心這些誤區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

【誤區4】

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時,當專利代理人要求發明人提供更多技術方案時,申請人會以保密為由不願提供,或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種做法會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的困難。

【誤區5】

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信息檢索和收集能力較低是我國技術人員普遍存在的問題。

如果他人已經就某一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或者在相關文獻中公開,你沒有做檢索就將該技術方案申請專利,那隻能是白白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了

【誤區6】

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鑑定再申請專利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後急於發表文章或成果鑑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鑑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希望大家能學以致用,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走出這6個誤區,儘量把該做的工作都做到位,確保專利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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