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组织开展廉政学习

湖南法院网讯 9月20日下午,新宁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昌紹雄主持。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规定》从行为主体、主要领域、主要方式、行为特征等方面,对“提篮子”进行了明确界定,从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列禁止“提篮子”的负面清单。该文件的出台是加强廉洁自律建设、防微杜渐的有效制度措施,不仅必要而且及时。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牢筑防腐拒变防线,自觉守住红线和底线,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越轨、不逾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