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九月十三日

這藉著水與血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憑著水,乃是憑著水,又憑著血;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實際。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那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而來,使我們從神而生,並得著神聖的生命。(約十10,二十31)。神乃是在祂兒子裡面,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13)。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乃是憑著祂受浸時所經過的水(太三16~17,約一31),憑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約十九31~35,太二七50~54),也是憑著祂所賜那沒有限量的靈。(約一32~34,三34)。憑這三樣,神已經見證耶穌就是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約壹五7~10;)我們因信入祂的名,就在祂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13,約三16,36,二十31。)受浸的水藉著埋葬舊造的人,了結了他們;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並且那靈,就是實際,就是生命裡的實際(羅八2),使那些神用祂的生命所重生,從舊造中贖出來的人有新生的起頭。這樣,他們從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女(約三5,15,一12~13),活出實行真理、(約壹五6、)神的旨意、(二17、)神的義、(29、)並神的愛,(三10~11),使神得著彰顯的生活。

  “作見證的”就是那真理、實際的靈(約十四16~17,十五26),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在祂裡面有永遠的生命。藉著這樣的見證,祂便將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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