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機構改革十二月底前完成

□ 本報記者 張春曉

強化機構編制管理

剛性約束

我省要求,強化省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統一領導,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格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程序,嚴禁越權審批。堅持總量控制,嚴禁超編進人、超限額設置機構、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

清理不規範設置的機構。全面清理限額外設置的行政機構,規範合署辦公機構和開發區管委會等各類派出機構,杜絕掛牌機構實體化。精簡整合規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職能相近的予以整合,臨時性、階段性的任務完成後及時撤銷,嚴控新設議事協調機構。未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級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刻制印章、對外行文。

結合深化機構改革對編制資源進行整合規範,統籌群團機關使用的行政編制,加大部門間、地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推動編制資源下沉。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評估,充分發揮機構編制人員經費共用信息管理平臺作用,將實名制管理貫穿機構編制管理全流程。

嚴肅查處各類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整治上級業務部門通過項目資金分配、考核督查、評比表彰等方式干預下級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制配備的行為。完善機構編制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巡視巡察、審計等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形成監督檢查合力。

制定完善有關配套政策

妥善安排超配人員

按照中央要求,這次改革不搞斷崖式精簡分流人員,妥善解決有關部門人員超配問題。對新組建機構超配的幹部和人員,通過自然減員、多出少進等方式逐步消化。對個別合併單位比較多、轉隸人員比較多、消化壓力大的,給予3年左右過渡期。

做好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對於在機構改革中涉及職能劃轉、改變隸屬關係的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對於撤銷合併、不再單獨保留的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由重新組建整合後承擔相關職能的單位負責。

加強經費資產管理。改革涉及的部門和單位對經費、資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自查清查、登記,在此基礎上,根據機構、職責調整情況,提出經費、資產調整和處置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管理權限報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批准後,辦理經費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處置手續。

明確改革的組織領導和時間表路線圖

省級機構改革工作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省委深化地方機構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省委深化地方機構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省級機構改革具體組織實施和市縣機構改革指導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推動本部門本單位改革的第一責任人,牽頭掛帥、靠前指揮,認真謀劃推動機構改革各項工作。建立領導協調機制,明確責任主體,抓好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

省級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全面貫徹“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有組織、有紀律、有步驟推進,有序做好新機構組建、人員轉隸、工作銜接等工作,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10月底前完成新組建部門領導班子配備、掛牌、人員轉隸工作。11月底前按程序印發部門“三定”規定,12月底前完成省級機構改革。與省級機構改革相銜接,統籌做好市縣機構改革工作,細化措施,加強指導,確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機構改革工作。

我省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嚴明紀律切實保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要求,嚴格遵守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不講條件、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

整合優化的部門,確保機構、職能、人員等按要求、按時限及時調整到位,不得遲滯拖延。嚴格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和編制管理規定,不得突擊提拔幹部、突擊進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各項制度規定,不得借改革之名隱瞞、侵佔、挪用資金和虛列支出,不得轉移套取資金,不得突擊花錢、巧立名目發放和私存私放錢物。嚴肅機構編制紀律,嚴禁借改革之機擅自提高機構規格、調整和增設內設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切實強化機構編制的剛性約束。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遲誤改革的,對投機取巧、自行其是、擅權謀私的,堅持零容忍,該問責查處的堅決問責查處,確保機構改革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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