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檔案之洋賊盜竊宋子文座車案

本文轉載自《啄木鳥》“塵封檔案”系列。

1933年11月7日,上午10時許,一輛嶄新的黑色“福特”轎車緩緩駛至英租界教堂街中段的一幢建築物前。車停後,身穿藍色西裝,外罩米黃色夾風衣,鼻樑上架著一副大墨鏡的司機下車,習慣地把車門關上,試了試確已鎖上,這才走進了公寓大門。

誰也不會想到,這個看上去不到40歲,顯得風度翩翩的司機,竟是名列“四大家族”第二的,蔣介石的大舅子宋子文。

這年4月起,宋子文眥中國行政院副院長及財政部長的身份,對美,英,法,德,意,比利時和瑞士進行了長達四個月的訪問,宣傳“聯合歐美,抵禦日本”的主張,並從美國貸得5000萬美元的棉麥大借款。當時,蔣介石為籌措“圍剿”紅軍的經費,在宋子文出國訪問期間,跳過宋子文,直接讓中央銀行總裁孔樣熙額外增撥軍事經費,僅在4個月的時間裡,政府已經透支6000萬元。宋子文回國後,對此大大吃驚,便幾次三番力勸蔣介石不要急於“剿共”,應該首先抗日。兩人產生分歧,在一次爭吵中蔣介石打了宋子文一巴掌。宋子文如何咽得下進口惡氣,回到家中,當即提出辭職。蔣介石乘機把宋子文趕下臺。1933年11月1日,國民政府及行政院發佈命令,正式任命孔祥熙為財政部長。

宋子文在上海一時閒著無事,就一個人開著他那輛訪問美國時華僑贈送的“福特”轎車到處亂轉,訪問老朋友。這天,他就是來看望早年在美國留學時的同學蔡超的。

蔡超和宋子文當年在美國時的交情,可以用“情同手足”四個字來形容。他比宋子文大7歲,身強力壯,練過武功,在美國時多次保護過宋子文。蔡超回國後做了商人,宋子文是財政部長,由於兩人的那段交情,宋子文多次對蔡超說過有事去找他,但蔡一次也沒有麻煩過宋子文。對此,宋子文很敬重蔡超。這天宋子文上門屬不速之客,蔡超事先並下知曉,見了宋子文自是驚喜。蔡超有個獨生兒子,名叫蔡彪,18歲,在讀高中,那天正好在家,便開口向宋叔叔借汽車,說要到江灣去一趟。宋子文二話不說就把汽車的鑰匙拿出來給了他。那小子一陣喜歡,連個”謝”字都設說,就一陣風似地颳了出去。

這邊,蔡超讓傭人給宋子文沏茶奉煙。忽然蔡彪一路大叫著衝了進來:“外面沒車啊!”

宋子文微微一笑道:“我停在貴宅側面一點的那個位置。”

“我看過了,整個門口沒有一輛汽車!”

那蔡超一躍而起,直衝公寓大門口,哪裡還有黑色“福特”的影子?

他急步穿過馬路,向對面菸紙店櫃檯內站著的那個胖老闆娘打聽:“金師母,你看見剛才停在門口的那輛黑色小轎車嗎?…”

胖老闆娘點頭:“那車不是好好停在那……”邊說邊抬起頭,卻是一個激靈,驚奇道:“哎!那是怎麼的,那汽車呢?剛才我看見一個穿米色風衣的人停下車後走進去的嘛!”

蔡超又問了幾個人,都說沒有留心過:蔡超問:“要下要向巡捕房報案?”

宋子文略一思忖,說:“我現在已經不是國民政府的官員了,報案不至於有什麼妨礙的,報吧。”

蔡超便往英租界逃捕房打了個電話。巡捕房聽說失主竟是宋子文,馬上派出兩輛“大紅袍”(當時英租界巡捕房的警車都噴紅色油漆,所以市民稱之為“大紅袍”)。載著十多名中外巡捕呼嘯而來。但是,當“大紅袍”駛抵蔡宅時宋子文早已離去了,以他那副派頭和稟性,根本是不會賞臉跟巡捕見面說話的。

帶隊的是英租界巡捕房刑事部偵探長哈雷斯,那是一個40來歲的英國漢子,原先曾是倫敦蘇格蘭場的探員,當下,哈雷斯聽蔡超如此這般說完,便和幾個骨幹探員去一邊議了片刻,馬上產生了一個觀點:有可能是蔡超的兒子蔡彪夥同竊賊作的案,他騙得宋子文的鑰匙後,奔出去打開車門,發動引擎,讓同伴把車開走了。於是分別向蔡超,傭人作了詢問,瞭解到蔡彪一出一進所需的時間,試了試覺得還是可以作案的。哈雷斯就讓一個名叫韓武章的中國探員去把蔡彪叫來,那韓武章倒是個很細心而又肯用心的人,聞言便說:“偵探長先生,我剛才好象聽那個傭人在作陳述時說到過宋子文先生進門時曾對主人自稱是‘不速之客’,那就是說他的到來是突然的,事先並沒有和主人約過,那樣的話,蔡彪就不可能有作案准備。”

哈雷斯便再次叫來傭人詢問,那傭人以確鑿的言語證實了那一點,這樣,蔡彪的疑點就被排除了。

調查接著進行,巡捕分頭向公寓附近的住戶逐個進行了查問,一共問了17人,但都說沒看到過有誰把“福特”轎車開走了,有的甚至沒留心到公寓門口停過那麼一輛車。有一個在馬路旁賣頭花的“蘇州好婆”已經回家去了,她說不定看到過那輛“福特”車的情況。

韓武章找到那裡,那“蘇州好婆”正坐在門口揀菜,韓武章把情況說了說,“蘇州好婆”不假思索道:“我看見過那輛黑色小轎車的。”

話音剛落,韓武章已經把一塊大洋塞了過去:“好婆,說說是怎麼回事。”

據“蘇州好婆”說,她看見那輛黑色轎車是被一個身穿墨色直貢呢外套,頭戴灰色粗花呢鴨舌帽,臉上蒙著一個大口罩的男子開走的,不過她沒有看清他是如何進汽車裡去的。

當時巡捕房搞偵查,沒有“案情分析會”一說,通常的做法是偵探長和幾個富有破案經驗的探員個別交談下來,聽聽他們對案情的看法,然後作出如何偵查的決定,把任務分派給探員去查摸;查摸到的情況由每個探員個別向偵探長報告,偵探長將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後,再作第二步調查的決定。

哈雷斯不敢掉以輕心,找了好多探員個別談過以後,一個人關在辦公室裡想了好久,這才制訂出了偵查方案!先派人出去暗地調查附近是否有與“蘇州好婆”所說的那個男子相像的人,與此同時,另派人查查是否有人銷贓。

這兩項工作一連進行了三天,竟什麼線索都沒有摸到。那案件不知怎麼的已經被英國駐上海領事館知道,總領事先生在事發後的次日親自到英捕房來打招呼,要捕房方面盡心盡力,迅速偵破這起案件,哈雷斯不敢有絲毫的鬆懈。

幸虧到了第四天,有巡捕報來了線索:立升路有一個男子,情況有點與“蘇州好婆”所看到的那個男子相似。

情況很快就查明瞭:吳祖仁系立升路一帶的地痞,參加青幫已多年,38歲,原是法國人辦的一家運輸公司的卡車司機,3年前因為夥同他人偷盜所運輸的貨物而被法國老闆辭退。

哈雷斯下令:“拘他!”

韓武章向偵探長進言:“如果此人是一般地痞那倒也罷了,但他是青幫裡的人,而且聽說輩份還不低,跟黃金榮先生是平輩。這種人一旦抓錯了,會產生後遺症,弄得我們這班弟兄辦案子時礙手礙腳,所以,建議偵探長先生還是收回成命,再查查清楚瞭然後作決定。”

其他巡捕中也有幾個說查查著實為妥。那哈雷斯想了一會。讓安排“蘇州好婆”去秘密辨認。

“蘇州好婆”辨認的結果一口確認吳祖仁就是11月7日那天偷轎車的那個人。哈雷斯這下子心定了,再次下令去把吳祖仁抓來。

因為是大案,平時難得出場的偵探長哈雷斯親自出馬審訊。他開門見山,直奔主題:“你把那輛‘福特’車弄哪裡去了?”

吳祖仁是個見過市面的角色,倒也不慌,反問道:“什麼‘福特’車?”

“你別裝蒜了,到了這裡,什麼都沒用的,只有老實招供!”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在問什麼。”

如此問去答來接觸了幾十回合,哈雷斯不耐煩了:“不肯招供?好得很,帶他去參觀參觀刑訊室!”

但是,吳祖仁去刑訊室轉了一圈出來後,仍是一問三不知。

接下來的訊問換了一種方式,是讓吳祖仁自己說清11月7日那天的活動情況。那吳祖仁見把話說到達份上了,料想必是11月7日發生的案子被懷疑跟自己沾上了。於是趕緊表白,把那天的去向說得明明白白,其實例很簡單:去蘇州了,到深夜方才回來,

到了第二天下午5點鐘,彙總各路調查結果,證實吳祖仁所言不謬。

這樣,吳祖仁的疑點被排除了。

這時,已經是11月17日了。領事館那邊又一次來催詢偵查情況,弄得哈雷斯很是尷尬。幸好次日密探報來一條線索:住在英租界二馬路的一個名叫渡邊三郎的日本人有竊車嫌疑。

情報表明,渡邊三郎是個跛腳日軍退伍軍人,參加過1932年“一.二八中日淞滬戰爭”,那條腿就是在那時被十九路軍打斷的。此人會駕駛汽車,據說還有情報表明不久前曾經盜竊過汽車。最近,渡過三郎突然變得很有錢,經常去妓院,還準備買房子。

副偵探長問哈雷斯:“怎麼樣?”

哈雷斯想了想,問:“這人跟日本特務機關有沒有什麼關係?”當時日本特務譏關在上梅安插了許多特工,所以哈雷斯懷疑渡邊三郎有可能也是特工,如果有這個背景,那沒有確鑿證據就不太好動他的。這個問題,副偵探長回答不上來,哈雷斯就讓去查一查。

這種事情當然是中國探員的份,那幾個探員和當時絕大多數上海人一樣,對一年前日本發動的“一.二八事變”記憶猶新,恨之入骨,巴不得把渡邊三郎抓進來狠揍一頓,查都沒去查就回復說:渡邊三郎與日本特務機關沒有關係。

哈雷斯放心了:“沒有關係,那就把他傳訊進來。”

後來知道,渡邊三郎其實確實是日本特務,可想而知,他被弄進巡捕房後自然很惱火,又叫又罵,說的都是日語。哈雷斯懂漢語,卻不曉日語,就讓一個精通日語的中國探員擔任翻譯。那探員有心要讓被邊三郎吃苦頭,就故意插了些看不起英國人的話語進去,弄得哈雷斯大為惱火,就下令用刑。從刑訊室回到審訊室後那傢伙不敢再狠了,交代了自己的竊車情況,不過他偷的不是宋子文的那輛“福特”車,而是靜安寺一箇中國資本家的一輛七成新的“雪鐵龍”,時間是在兩個月前。

哈雷斯尋思那輛“福特”車多半也是他偷的,於是讓再次用刑,但他確實沒有什麼再可以交代的了,所以哈雷斯的“乘勝追擊”設有成功。

之後,英捕房刑事部又作出了許多努力,但是再也末能獲得什麼線索。

轎車失竊案久偵未破,宋子文本人倒也沒說什麼,只是蔡超三天兩頭往英捕房打電話詢問偵查進展情況。到了次年1月下旬,哈雷斯那邊已經無話可說了,蔡超也就不好意思再打電話了。

但是,就在這時,那輛黑色“福特”轎車卻突然冒了出來!

“福特”轎車是在國民政府首都南京冒出來的。最先發現這輛車的,是首都警察廳刑偵大隊的見習刑警許久。這許久那年才21歲,剛從中央警校畢業,派往首都警察廳當見習刑警。這是一個出身貧窮的青年,他知道自己今後的前程都在眼下的努力中,所以到了警察廳很賣力。當時的首都警察廳有一份《大案通報》,那是一份16開印刷品,內部印刷,不定期出版。“11.7轎車失竊案”發生在上海英租界,按理說不在《大案通報》的刊載範圍內,但是因為這起案件的事主是宋子文,所以也就登出來了。這份東西是許久每天必看的,他已經把上面的那些案件記得爛熟於心了。

1934年2月4日,星期日,警察廳大多數人都在休息。許久家不在南京,他便去外面閒逛。下午,走到水西門附近的一條馬路時,突然一輛黑色“福特”轎車從他面前開過。他下意識地看了看牌照,並不是宋子文的那輛,但不知怎麼的卻憑直覺認為很有可能就是那輛失竊車,只不過換了塊牌照罷了。於是,也來不及多想,一個箭步竄到馬路中間,攔下一輛緩緩駛來的機器腳踏車,亮出警察“派司”:“我是警察,有急事借用一下你的車!回頭你到首都警察廳來取。”

這時,那輛黑色“福特”已經駛出百來米遠了。許久開足馬力趕上去,一路跟蹤下去,見那車駛進了一家船廠。他把機器腳踏車停在船廠對面的路邊,假裝檢修,想等那輛汽車出來後再跟下去。這一等,等了足有一個半小時,竟不見那輛車開出來。許久突然想到一個可能:這麼大一家工廠,也許有幾個出口哩,會不會那主兒把轎車從另外出口開出去了?便到對面去向門房打聽。

門房說:“你是說那輛黑色轎車啊?喔,那是來修理的,已經辦過手續了,今天是送車過來的。那開車的多半已經從後門出去了。”

許久這才定下心來,尋思明天得來正式查看一下,

次日,許久一上班就向帶他的那個楊姓警察說了昨天的情況。那楊某乍聽時不以為然,待到聽說船廠門房說那輛轎車是送去修理的,一雙耗子眼頓時亮了起來:“修理?新車修理什麼?再說,修汽車也不用上船廠呀?那主兒肯定是去給車改換顏色的!哎,小子,這回你說不定要露一鼻子哩!走,咱倆上船廠轉轉。”

楊某和許久直奔船廠,不找別人,就找廠長。那廠長是老闆的侄子,而老扳據說是南京地面上一個不好惹的角色,好像跟戴笠的復興社特務處(軍統前身)有些關係,所以那廠長見了楊某遞過去的名片,很是不以為然,皺著眉頭問道:“警察廳的?找本人有何見敦?”

“貴廠最近是否接下了給一輛黑色轎車重新噴漆的活兒?”

廠長斜睨著他:“是又怎麼樣?接什麼活兒由我這個當廠長的說了算!”

楊某冷笑了一聲,湊近對方的耳朵低聲說了幾句話。廠長臉色頓變,神情緊張地同:“真的?”

“不敢虛言。”

對方給“宋子文”這名字唬住了,乖乖地道明瞭情況:確有一輛黑色“福特”車前來要求給改噴成紫紅色的,由於給的價錢高,廠方已經把活兒接下來了。

廠長親自陪著刑警去看了那輛轎車,楊某精於此道,不看別的,一上去先看發動機號碼。且一看就叫起來:“果然不錯!”

查到了車,再查人就簡單了。不過,具體與客戶洽談的那個副廠長一說那主兒是個外國人時,楊某和許久還是大大吃了一驚,異口同聲道:‘外國人?!”

“是的,那是一個英國人,不大會說中國話。”副廠長說著通知助手取來了訂貨單,上面果然簽著英文姓名。

因為冒出了一個外國人,這個案件連刑偵大隊大隊長也不敢拍板了,連忙去向警察廳請示。警察廳長溫劍剛聽說後,思忖片刻,說:“這樣吧,先去把那洋人的背景情況查一查再說。”

情況很快就查明瞭:霍德姆,英國利物浦人氏,38歲,有一手出眾的修車技術,稱得上是一個汽車專家。他於1930年來中國,先後在上海、天津、漢口待過,於1932年9月來到南京。霍德姆是個無業閒漢,住在鼓樓附近的一所民居里,但他過著很富裕的生活。因為他和林森、居正、戴季陶、上官雲相、顧祝同、戴笠等黨國要員都是朋友,他們的汽車都是他修理、保養的,據說只有經他的手修的車,那班要員坐著才放心。另外,霍德姆和在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英國、法國、德國、比利時的外交官的關係也很不錯,那當然也是以修車結的緣。

這樣一個角色,動得動不得?對此,溫劍剛一時難以定奪。溫廳長帳下有幾個幕僚,都是六七十歲的“刀筆師爺”式的傢伙,他每當遇到這類疑難不決之事,就會向他們諮詢。所以,他在國民政府奠都南京以來,在首都警察廳長這個位置上一直坐得蠻穩。這次,溫劍剛自然又要向這班人請教了。按照他們的分析,認為還是對霍德姆這個案子以“證據不足”為由網開一面算了。因為失主宋子文對這個案子偵破與否始終是抱無所謂態度的,破不掉他也不會責怪警方的;而霍德姆那邊的社會關係卻是非同小可。

溫劍剛決定採納幕僚們的意見。但是,正當他準備下命令,事情卻起了變化——宋美齡打來了電話。宋美齡是怎麼知道首都警察廳已經掌握了“11.7汽車失竊案”的?這一點始終是一個謎。見習刑警許久後來去了臺灣,官至臺灣省警察廳總督察長,退休後寫的回憶錄中有一段談到過此節。但他也說“我至今不明白蔣夫人是如何知曉那件事的”。宋美齡給溫劍剛打的電話措辭不算嚴歷,但意思非常清楚:“溫廳長,你給我立刻把那個案子解決掉!”

溫劍剛不敢違背,但還想打擦邊球:“我知道!我們馬上把宋部長的汽車追回米,完璧歸趙,完壁歸趙!”

但宋美齡不是那麼容易搪塞的人:“你給我聽著,車必須追回;作案的人也必須抓起來,交法院議罪判刑!”

“這個……報告蔣夫人,那傢伙是個外國人,貿然動他會不會引起外交糾紛?這個問題,我們正在研究。”

“沒有什麼研究的,外國人怎麼樣,就可以對中國人橫行不法了?他敢對一個政府要員如此,就是藐視我們國家,這是決不允許的!”

溫劍剛只好下令把霍德姆抓起來。警察廳做事講究“原經手”,這項行動就下達給了楊某。2月8日下午,楊某帶了許久等4人,開了輛警車。因為怕張揚出擊驚動了外國在南京的外交官出面阻攔,所以不敢拉警報,而且把汽車開到離霍德姆的住所老遠的地方就停下來了。一行人步行前往那幢帶花園的小樓。大門緊閉著,叩了叩,一個50來歲的老頭開了門,正要問是幹什麼的,刑警已經一擁而進,直奔小樓。

那霍德姆聽見外面聲音不對,站在樓門口探頭探腦往外一看,見有警察奔來,轉身就往裡面去——是去取他那支左輪手槍的。楊某見狀,抬手朝天就是一槍:“站住!”

霍德姆不是軍人出身,被槍聲嚇了個激靈,許久和另一個年輕刑警乘機疾撲上去,將其擒獲。扣上手銬後,先不忙往外押,而是讓人去把警車開來。這邊同時對住所進行搜查,查得左輪手搶一支,黃金50兩,中國紙幣1200元以及2塊手錶。連人帶物一併押上車。

霍德姆被捕後,政府方面為了照顧英國人的面子,未在新聞媒介透露消息。但是,英國大使館並不領情,還是出面向首都警察廳交涉,先是要求查看證據,看過證據後知道做不成什麼文章,又提出取保候審。溫劍剛因為有宋美齡在撐他的腰,態度蠻得很強硬:不行!

英國大使館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因為霍德姆經常替外國大使館修汽車,所以好幾個國家駐華使館都知道他,英使館就和他們聯繫,請他們一起出面說話。當時許多國家都看不起中國,英國大使館一出面,自然響應,去向國民政府外交部說話。事情自然沒逃過宋美齡的耳朵,這位“第一夫人”馬上發調:“不理他們!照法律量刑!”

英國大使館決心跟宋美齡抬槓,想出了一條奇計:直接去找宋子文。宋子文和歐美國家的關係都很好,對這個案子又不在乎,按理說他會答應英國方面的要求。但是,他知道這裡面有宋美齡那層關係,當然要照頤宋美齡的面子,於是婉言回絕了英國人的要求。

如此折騰下來,一直到1934年5月,霍德姆才出庭接受審判。英國大使館出面替霍德姆從上海請來一個英國律師辯護,這時,司法界已經全都知道這起案件的背景了,當然要顧及國家(其實是宋美齡)的面子,所以也推出了最強的公訴人陣容,由首都地方檢察院副院長施良惠主持公訴。5月5日上午,首都地方法院開庭審理“11.7竊車案”,仍是秘而不宣。12時15分,當庭宣判霍德姆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7年。

對於宋美齡來說,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她認為已經給宋子文,也給國家以及民國的法律爭回了面子。但是她根本沒有想到,霍德姆在監獄裡只待了短短數月就獲得了自由!

前面說過,霍德姆由於有一手出色的修車技術,結識了許多黨國要員。這些人中,絕大部分對霍德姆並無感情,交往只是由於他的那手修車技術,現在霍德姆被判刑入獄,料想修不成汽車了,那友誼也就斷了。但是,也有出於種種原因並不想跟霍德姆斷的人,時任復興杜特務赴處長的戴笠就是其中一個。說戴笠是“黨國要員”,只不過為了行文的方便。其實戴笠一直到死也未當國民黨中央委員,他最顯赫的頭銜是軍統局副局長,那也是抗戰開始時的事,在霍德姆被判刑的當兒,他不過是一個手握許多人的生殺大權的處長。霍德姆的提前出獄,那個頭其實就是戴笠開下的。

據戴笠後來在重慶時對人說,他絕對沒有料到霍德姆竟會去盜宋子文的汽車,以他和霍德姆的關係,霍德姆如果偷一般人的汽車,一個電話就能保出來。偷了宋子文的汽車,並且又有宋美齡那層關係,戴笠就不能出面說話。不過在霍德姆被關押到首都警察廳看守所時,戴笠就曾派人去關照過。霍德姆放判刑後,押解中央監獄服刑。人還未押到,戴笠已經讓副官往典獄長那邊打電話了,說:“霍德姆是復興社的朋友,希望多加關照,不要難為他。”

有了戴笠副官的這句話,監獄方面自是不敢怠慢霍德姆。5月5日下午,霍德姆被押到監獄,由於來不及給他準備條件好的監房,典獄長下令先把監獄圖書館騰出一個房間來讓霍德姆住進去。

三天後,霍德姆搬迸了一間特地為他準備的囚室。說是囚室,實際上是一個與招待所相差無幾的房間。與其他所有囚室最不同的是,這個屋子白天晚上都不上鎖,也不限制霍德姆的活動自由,他可以在室內幹任何事情,也可以走出房門到外面的院子裡散步,打拳,做體操,跑步或者像野獸那樣吼叫。

除了在居住方面的優待外,霍德姆還在伙食方面享有特權。最先,霍德姆是吃監獄的小灶伙食,每天的標準是大洋4毛,這是當時中央監獄囚犯中的最高標準了。據1934年的市場物價,這個標準每天三餐都能吃到兩種以上的葷菜,還有水果和牛奶。但是,霍德姆卻抱怨監獄方面虐待他,向英國大使館寫信要求出面“主持公道”。英使館派員往中央監獄霍德姆那裡看了看,說霍德姆所言不謬,便向國民政府外交部提抗議了。所謂”弱國無外交”,在這件事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外交部面對那封信札,竟然不敢說什麼,採取息事寧人態度,派人去監獄看望了霍德姆,對獄方關照說想個辦法讓他吃得好些。當時監獄都剋扣囚犯伙食費,納入頭頭私囊的,典獄長尋思給霍德姆吃4毛大洋已經不得了啦,再提高不是要從自己兜裡掏錢了,當然不肯。這事本來可能要僵住了,最後還是那個外交部的差員有辦法,說霍德姆有錢,就讓他自己掏錢把伙食標準提高。監獄方面對霍德姆一說,霍德姆倒是願意的。從此,霍德姆每天的伙食費是1元錢,另外6毛是他自己出的。

霍德姆在監獄待了大約個把月時,一天,他正在囚室前的院子裡散步,忽然有個看守員推著一輛機器腳踏車走進來,說這是典獄長公子的,壞了,要霍德姆給看看是什麼毛病。霍德姆說:“又沒有工具,怎麼看?”

“這好辦!”那看守員說著去拿來了扳手、鉗子、旋鑿之類的工具。

霍德姆正覺閒得無事,正好藉機消遣。他在這方面的本領果然了得,拆開來幾下一鼓搗,就把車子給修好了。

就這樣,中央監獄開始發揮霍德姆的一技之長。典獄長親自來看望霍德姆,要他今後在自願的情況下,給監獄修修汽車、機器腳踏車之類,霍德姆一口答應了。中央監獄當時很窮,整個監獄攏共只有3輛汽車,其中還包括典獄長那輛老式“雪鐵龍”轎車。那車又不是經常出毛病的,所以霍德姆並不忙,整天還是閒著,常常和看守員聊天,漢語水平倒是有了提高。

1934年7月下旬的一天,南京地方法院給中央監獄打來一個電話,說他們那裡有兩輛汽車出了故障,想開到監獄來叫霍德姆給修一修,典獄長尋思霍德姆那裡已經配齊了一應修車工具,這個是設問題的,就讓法院把車開來就是。誰知霍德姆聽說是法院的汽車,怎麼也不肯修。幾個看守員輪流勸說,霍德姆只是搖頭。典獄長聞訊,尋思這洋小子自進來到現在一直吃的是“順風飯”,事事都依著他,給慣壞了,這事得試著來副“硬套頭”。他親自出馬當然是不妥當的,一般看守員卻又級別太低,就讓他手下一個姓秦的科長去對付霍德姆。

秦科長見了霍德姆,擺出了一副秋風黑臉的樣子,問霍德姆為什麼不肯給法院修車。霍德姆不理會對方的那副惡相,只說:“法院的就是不修!”

當過看守的都會那副兇相,秦科長是看守員出身,擺兇相不用準備,說來就來:“他媽的!你是來吃官司的,叫你幹啥就得幹啥!”

霍德姆還是那副懶洋洋的樣子:“我要是不幹呢?”

“不幹?不幹就給你點顏色看看!”

霍德姆的中文程度還沒有到聽得懂這句話的程度,望著秦科長問道:“什麼顏色?”

“就是揍你!”秦科長舉起了拳頭。

霍德姆一陣冷笑:“你們如果敢打我,也不會這麼優待我了。你敢碰我一下嗎?誰敢碰一下,我國大使館馬上會作出反應的!’

一番話語把秦科長的銳氣挫了個煙消雲散,只好悻悻去向典獄長回覆。典獄長這下子可沒譜了。說實話。他們可以把中國囚犯折磨或者直接打死,可對霍德姆卻真的不敢碰一個指頭。想來想去,典獄長決定自己出面去和霍德姆談判,只要肯修,可以滿足一切條件。

典獄長出面,霍德姆總算買面子的,但提出要一架臺式電風扇。當時電風扇是舶來品,價錢很貴,而且南京市面上還沒有,要到上海去買。典獄長最後只好決定把自己辦公室的那架颱風扇拿到霍德姆這邊來——那是中央監獄唯一的一臺電風扇。

霍德姆把法院的兩輛汽車修好後,法院付給監獄方面120元大洋。這使典獄長產生了一個想法:何不利用霍德姆的技術,在監獄裡開一個修車鋪,賺些錢鈔來派派用場?

典獄長的這個主意付諸實施前,先和霍德姆交換了意見,說可以把所獲收入和他作三七分成,監獄得七成,霍德姆得三成。霍德姆點了頭。於是,監獄方面準備了一處場地,可以同時停7輛大小汽車;又用洋灰(水泥)、磚頭砌了修車專用的槽架,還添置了一些工具,撥來3名中國囚犯作為霍德姆的助手,修車鋪就算開張了。

第一家上門來修車的是日本駐華使館,接著,又有英國、德國、法國等大使館以及外國商人的汽車前來修理。這些汽車都是在別處無法修理而找上門來的。那霍德姆幾輛汽車一修,更加目中無人了,原先他的活動範圍是受限制的,現在竟然全監各處亂走,一直走到關押女囚的監區內,也無看守員敢開口管一管。在伙食方面,他的要求高了,經常要看守員紿他到外面館子去買以前他所喜歡吃的東西,一直到夫子廟的小吃。

而霍德姆對這種優待還不領情,沒幾天又提出了要求:允許他在南京的外國朋友來探監。這違反監獄方面的規定的,但是還是同意了。沒想到霍德姆又提出要求批准他到外面去訪問朋友。這個,典獄長沒權了。那霍德姆見沒有迴音,馬上罷工下幹了,把陸軍司令部的一輛“邁克爾”轎車晾在一邊。獄方見勢不妙,經過一番商議,想出了一個變通辦法:派看守員帶霍德姆出去,對外說是採購汽車零件的。霍德姆接受了這個辦法,出去看望了兩個朋友,這才復工。

霍德姆見獄方討他百依百順,到了9月下旬,突然提出了一個要求:刑期7年判得太重,讓法院給重新判過。

典獄長見過下少無理或者有理取鬧的犯人,但從未有人提這種要求的。他定定神,說:“你偷的那輛汽車值多少大洋?判你7年已經算是輕的了,這中間有英國大使館的面子在起作用。”

霍德姆一副厚頗無恥的樣子:“我是外國人!”

典獄長回答得倒也乾脆:“對此,我無話可說了!”

霍德姆說:“那我要直接給法院寫信。”

典獄長鬆了一口氣:“寫!寫!寫!我們給你轉過去。”

於是霍德姆就給南京地方法院寫了一封信,也不說什麼理由,就要求改判。法院收到信後,初時不當一回事,後來聽說霍德姆已經會見了一名英國記者,好象那記者要向外界披露此節,這才研究應當怎樣回答霍德姆。其時,宋美齡早已把這件事忘記了,宋子文也已經另任要職,不可能再關心此事,所以這一班人認為可以考慮接受霍德姆的要求,最後決定:將霍德姆的刑期從7年改判為5年,

1934年10月14日,霍德姆拿到了改判的判決書。一封信竟一下子減去了2年徒刑,霍德姆興奮不已,拿出錢來讓看守員去監獄附近的“松月樓”叫了一桌酒席,邀看守員、三個中國囚犯幫工一起吃喝了一頓。

次日,中統局頭目徐恩曾讓秘書給典獄長打了個電話,說他的座車出了點毛病,以前曾請霍德姆修理過,現在仍想叫霍德姆修理,原經手比較好些。當時的中統局,其勢力要比戴笠的復興社特務處大,是黨國最大的特務機構,黨,政,軍警都不敢得罪他們,中央監獄自然不會說個“不”字。當天,徐恩曾就派人把那輛轎車開來了。那霍德姆原本和徐恩曾熟識,吃過他的飯,收過他的禮物,現在聽說是他的車,自是要出力的,於是加了個夜班把車子修好了。

10月15日,中統局派人把汽車開走了。只隔得一天,霍德姆就接到通知,讓他馬上到典獄長辦公室去一趟。

霍德姆進得門去,見屋裡並沒有典獄長,而是站著四個穿西裝的漢子。他以為走錯門了,正想退出去,被對方攔住了,為首一個竟說著流利的英語:“你就是霍德姆?”

霍德姆用一種滿不在乎的眼光望著對方:“不錯,有什麼事?”

那人吹了聲口哨,另外三個早已撲上來扭住霍德姆,在他的手腕扣上了一副銬子。霍德姆一邊作著徒勞的掙扎,一邊大聲質問,“這是幹什麼?“

“幹什麼?跟你說,你修的那輛汽車,被發現搞了手腳,在適當時候就會發生重大事故。因為這是徐局長的座車,所以懷疑你是間諜,現在奉上峰命令,把你弄去審查審查!”

說著,下由分說地把霍德姆推了就走,押上不知幾時已經停在門口的一輛汽車,疾駛而去。

這是怎麼回事呢?復興社特務從戴笠那邊聽說霍德姆在監獄裡混得很活絡,還在發揮著那手修車技術,下知怎麼的突發奇想要把霍德姆弄到他那裡去專門修車。戴笠那時還不敢過份地飛揚跋扈,尋思這事得和原判法院通個氣,搞一個變通辦法,他正派人在進行這樁事時,消息傳到徐恩曾的耳朵裡:正好那天陳果夫召見徐恩曾談工作,徐把此事和自己的想法談了談:陳果夫馬上作出反應:“跟這個小癟三羅嗦什麼?你想個辦法搶先把那個洋修車匠弄到手裡就是了嘛!”

中統局馬上策劃了一個行動方案:先弄輛汽車去讓霍德姆修,修後以該車做文章說霍德姆“涉嫌間諜罪”,直接從監獄把霍德姆帶走。

霍德姆落到中統局手裡後,只待了幾天就被放出來了,還是住在原來的地方,每天去中統局指定的一個處所修車,星期天體息,在中統局領一份相當副處級官員的薪餉,等於是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這樣一直到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霍德姆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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