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很多來自華與華,但這重要嗎?

我原來在幾家國際4A廣告公司,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品牌方法和工具,但那時我做的是創意工作,最高標準都朝著戛納廣告節看齊,我也樂在其中。

我確實算是一個創意想法特別多的人,創意部裡的每次頭腦風暴,我大概都是想法最多的那一個,所以我一年半就從4A公司的小文案升成助理創意總監也是有原因的。

後來我從廣告公司離開自己開始創業做互聯網在線教育產品,那時候創意也能幫到很多忙,至少我們在當時的在線教育圈子裡也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品牌,可問題是不賺錢。

後來我為了幫公司賣文案培訓課,才寫了一系列的《一個廣告文案的自白》,逐漸把自己寫成了一個文案類自媒體,我早期的公號文章也都是那種戲謔、抖機靈的點子型文章,

以及這篇10萬+《老闆,我們上315了!》,

我寫的廣告文章也都是這一類,比如這篇《全國各地啪啪啪指南》。

如果不出意外,我很可能會成為一個文案和創意類的專業人才,會以幫人寫段子和想創意為生。

但是,後來我讀到了一本書,叫《華與華方法:超級符號就是超級創意》,作為一個西交畢業的理工男,我的內心其實有許多邏輯思考的特性,而這本書讓我第一次覺得營銷的邏輯是如此清晰。

從此之後,我漸漸在工作中使用華與華方法,並跟隨華杉老師的微博微信和簡書不斷學習。我去上海拜訪過華與華公司總部,跟華與華商學院的負責人徐昇聊了很久,那時也解開了我心中的不少困惑。

後來我還曾經想過,能不能去華與華工作學習,我當時跟徐昇商量這事,我想每兩週去華與華公司一次,參加公司的工作或者培訓活動,我可以免費貢獻我的智力到華與華的項目上來。但徐昇說這種不好操作,就作罷了。

2016年得到APP剛剛起來的時候,我曾代表得到跟華杉老師談開課的事,不過那時得到也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加之各種原因,並沒有談成。後來得到也逐步成長,華與華成為得到的廣告代理商,我藉著得到顧問的身份也跟華與華有了更多的接觸。

再後來聽過華杉老師多次演講,也更多的看了《華杉講透孫子兵法》、《華杉講透論語》等書,心中對華與華方法的認識也越來越清晰,所以乾脆在工作中主要使用華與華方法。

這裡並不是說別的方法就不好,而我是覺得華與華方法在價值觀和方法論上更符合我自己的認知。

後來華杉老師在得到也開課了,前兩天我們在得到x華與華的群裡遇到一個小事,當時要有個廣告位推薦《華杉講透孫子兵法》的大師課,其中文案有寫俞敏洪在學習這堂課。

華杉老師就出來提了意見,他說,俞敏洪看過我的書,但這個課程是一天放一課,俞敏洪不想每天等著,所以他想全部更新完了再聽。那就是說,俞敏洪現在即使訂了這堂課,他也沒聽過,因為我們還沒更新完,這就不符和我們“不騙人”的價值觀了。

是一件小事,但看得出華杉老師的價值觀非常正。

有人會覺得,你也算是個所謂的“大咖”,公開宣稱自己遵循華與華方法是不是不太好,有點自降身份。我說這正是華與華方法批評的一種態度,明明覺得它好,為啥不能拿來用呢?

其實華與華方法的思想原型,也是來自前輩的思想,華杉公開講過,華與華方法的思想原型,一個是中國的孔孟之道、孫子兵法和陽明心學;一個是國外的,德魯克的企業社會職能理論、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論、熊彼特的創新利潤原理。

我們沒有多少新創的理論。

中國定位學派的思想不就是特勞特和里斯的嘛,他們怎麼就沒覺得不好意思呢?因為他們用的是國外的名人,華與華用的是已經死了的名人,在很多人眼裡,大概你用的原理離你越近,你就會覺得越不好意思。

但只要你想通了,就無所謂了,你直接拿來用,不是成本最低的方式嗎?這不也符合華與華方法的本質嗎?

而且,我自己有我的優勢,我是一個思維還算敏捷的人,使用華與華方式對我來說特別快啊,我一個人可以趕上十個人的工作效率。

今年的時候,本來我們要跟一家叫火星人集成灶的企業簽約了,但我覺得我對他們的幫助可能並沒有那麼大,我還把火星人推薦給了華與華,我覺得華與華的服務更系統化,對這個階段的火星人應該幫助更大(已經簽約)。

這也是華與華方法,就是你要真心實意對客戶好。

所以如果你看過華與華方法,就不要老在我這裡挑毛病說,這不是華與華提出來的嗎?我就是用華與華方法在工作啊,親。寫文章的本質在於傳播道理給大家,而不在乎是誰的原創思想吧。

如果說原創思想,可能99%的作者沒法寫文章了,比如連嶽老師是個多產的自媒體,但他的思想主要來自奧地利經濟學派,因為幾乎每一個原理都被人發明發現過了。

以上是今天在“華與華方法傳習群”中的一個討論,我整理了一下發了出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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