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全面复工复业复市 不再审批,各类公园,广场正常开放

清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复工复业复市的

通 告

为加快我县复工复业复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各类宾馆旅店、商城超市、饭店餐馆、沿街门店、建筑工地、中小微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在严格落实内部防控措施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业复市,不再审批,但要在开业当日向主管部门备案。各类公园、广场正常开放。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培训指导,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业两手抓、两不误。

三、复工复业复市门店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发布的防控要求,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普通防护口罩级别、消毒用品、测温器械等),对来店顾客,提醒佩戴口罩,并逐人测温。发现发热病人,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并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顾客较多时要搞好疏散,保持规范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四、对宾馆住宿业,因服务对象多为外来人员,要严格查询入住人员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证实其非24天内入境人员、非24天内湖北武汉旅居史人员和发热人员后方可入住,如若发现以上三类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五、继续关闭农村集市、县城集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

六、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开学复课,开学复学时间另行通知。全县室内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图书馆、影剧院、录像厅、游戏厅、舞厅、台球厅、KTV场所、网吧、洗浴场所、游泳场所等封闭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暂不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需来清考察、商务谈判和贸易交流的人员,各接待门店和企业要事先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行业部门要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由接待方查询来人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严格落实隔离测温防控措施。

八、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以上通告内容请广大业户给予支持和配合。

清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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