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多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唐河县法院:多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唐河县法院:多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云鹏(左二)走访人大代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坚持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同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云间”开庭、在线执行、电子送达,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的同时,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和有效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主动作为

3月6日,唐河县法院成立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云鹏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为小组成员,切实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审判、执行的具体问题。为了确保及时为企业解决问题,该院通过彩信向省市县人大代表、县产业集聚区企业负责人发送了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3月9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云鹏,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栓林一行到产业集聚区走访省市人大代表,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在河南南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王云鹏向该企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曹沛通报了该企业项目用地上的附属物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现场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相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工作。

一站式掌上办 立案不用等待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唐河县法院1月31日发布公告,调整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方式,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提供在线起诉、受理、调解等服务,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月1日,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立案操作指南》,以图片、视频、文字相结合的形式详细展示“河南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立案步骤,“手把手”指导当事人线上起诉、缴费,线上联系法官。同时,安排专人值守“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各类疑问,安排专人审核立案申请,对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案件及时受理,对需补充相关材料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2月份以来,该院已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受理案件122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36人次,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调解受理案件45件,调解成功7件,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唐河县法院:多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诉讼服务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工作

全流程“零接触” “云间”审理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开庭、调解等工作顺利开展,唐河县法院党组提前谋划,对已预定开庭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施策,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确保有效维护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想方设法保障其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对已预定开庭案件、公告送达到期案件,法官逐案逐人电话沟通,给当事人提供合理建议,对申请延期审理的案件予以准许,对希望尽快处理的案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微信视频调解方式推进纠纷解决,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通过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对愿意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的案件及时安排开庭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2月10日以来,唐河县法院全面开启线上庭审模式。民商事案件可以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刑事案件可以通过三方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或者在家接受审判。庭审前,网络技术部门对法官进行技术指导,后勤保障部门对审判庭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庭审过程中,法官和书记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诉讼参与人互不见面,身份核对、答辩、举证、质证等均在网上完成,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笔录智能记录、音视频同步存档,一个个案件通过“零接触”的方式得到妥善处理。2月10日以来,该院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共审理案件24件。

全天候网上查 执行决不掉线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如何开展?出门“找人”、“找物”无法实现,上网“找钱”却可以大有作为。

唐河县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查控,暂停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让执行工作的一系列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每天安排一名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充分发挥微信视频、短信接访、“移动执行”小程序等功能作用,畅通接待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业务解答等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各办案团队每天安排两名干警针对网络查控结果进行研判,灵活采取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疫情发生以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起查控394件,冻结金额72.8万余元。

在此期间,执行干警还积极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的形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财产给付类义务。2月15日,被执行人张某的亲属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了19.78万元执行款,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视频的形式见证了申请执行人书面出具结案证明并将结案证明拍照后回传给执行干警,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危难之处显身手”。在本次艰苦卓绝的疫情阻击战中,唐河县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得到了一次全方位的检验,信息化办公办案手段成为特殊时期抗击疫情的首要利器。广大法官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公办案能力,当事人、律师群体切实感受到了全方位全流程的便利,公平正义触“网”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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